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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警遭刺殺案二審終結辯論 檢:兇嫌應負不吃藥的責任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殺案,嘉義地院一審依精神鑑定結果判決兇嫌鄭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4日傳訊一審鑑定醫師沈正哲及二審鑑定醫師、成大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柏熹出庭作證後,11日再度開庭辯論,檢方認為,鄭嫌不服藥而致病發殺警應自己負責。

一審時受委託進行精神鑑定的臺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4日出庭時強調,他對鄭嫌做的鑑定結果沒有問題,鄭嫌在犯案時是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而出現被害妄想症,不能分辨現實與妄想世界的差別,進而影響情緒與行為才會犯下殺警案;他認為,鄭嫌在治療後症狀會有改善,因為鄭嫌的IQ在一審鑑定時是76,二審鑑定卻變成85。

對於沈正哲在庭上與檢方發生激烈的言詞衝突,檢察官林志峯11日開庭時指出,醫師鑑定結果本來就要接受嚴謹詰問,他的詰問並無任何偏見;且嘉義地院審理時犯了詢問精神科醫師過多問題的錯誤,嘉院不該詢問醫師凶嫌的犯罪動機。他強調,鄭嫌於2010年12月就因精神疾病就醫,他應自負不服藥而致病發、殺警的責任。

李承翰家屬委任律師認為,凶嫌殺警動機是在發洩憤怒、手段兇殘,應有完全責任,且他犯後毫無悔意,從未向李警家屬道歉,只想爭辯判無罪脫身,建議重判,至少應改判無期徒刑;若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則要在刑後強制鄭嫌接受監護處分5年。而鄭嫌的辯護律師則主張,應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若改為有罪判決,也希望從輕量刑。

此外,林志峯說,李母4日開庭後每晚都無法入眠,認為社會對李家不公,因此11日未再出庭。他也引述某員警的話表示,「是怎樣的司法環境,讓警員執法須冒著不是賠錢就是賠命的悲慘處境,甚至連賠命也沒有人該負責的窘況?」,他希望能翻轉臺灣司法環境,友善警察。庭末,法官諭知於2月24日上午進行視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