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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底渣混水泥回填農地 立委批環署開後門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與彰化縣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左)2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環保署訂定的法規,讓含有害物質的焚化爐底渣摻水泥後再利用,就可以合法回填農地,呼籲農委會應積極介入,保障農地安全。(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與彰化縣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左)2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環保署訂定的法規,讓含有害物質的焚化爐底渣摻水泥後再利用,就可以合法回填農地,呼籲農委會應積極介入,保障農地安全。(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針對芳苑農地填埋焚化爐底渣,立委陳椒華與環團22日指出,環保署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法規大開後門,讓原本限制不可用於農地的再生粒料進入農地,環保與農業單位是危害農地罪魁禍首,要求盡速修正刪除不當條文、彰化縣環保局撤銷不當許可及清除底渣,也要求農委會將農地「只准回填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的函釋入法,並制定罰則。

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7點,明訂焚化再生粒料不得位於農牧用地,但「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不在此限。陳椒華表示,農委會函釋很明確表達農地填土來源,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質等都不行,環保署這是在開後門,讓沒有地方去的焚化爐底渣到農地。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吳慧君說,據環保署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系統,發現彰化竟然核准三場,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名義,用焚化底渣再生粒料回填農牧用地,合計使用的焚化爐底渣已高達2萬5,958公噸。其中芳苑鄉一處菇類栽培場,利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作整地工程,用XRF快檢出數種重金屬嚴重超標,其中鋅測出4,390ppm超標4倍、銅測出1646ppm超標8倍、鉻測出275ppm也超過標準值250ppm,目前只有彰化縣政府核准焚化底渣可回填農牧用地。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彰化溪州垃圾焚化爐一年約產生4四萬噸底渣,彰化縣環保局許可芳苑一處養菇栽培場就用了8365噸,占全年產量的五分之一,他質疑,環保局長變相利用這個環保漏洞,鼓勵民眾農地回填焚化底渣的再生粒料,以解決彰化溪州焚化爐底渣無趣去處的問題。

焚化爐底渣鹼性高、重金屬又多,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使用時盡量不要碰到水,因為容易溶出(重金屬等)。建議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刪除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且環保署知道有這個漏洞時,應該趕快立刻修法,然後在修法之前通令各環保局,不准核准任何底渣產品用在農地。

農委會企劃處簡任技正兼科長蔡秀婉強調,農地農用,不能回填任何砂石磚瓦、土石方、底渣等,是農委會的立場跟原則,將盡速研議是否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