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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水費將開徵 國營事業節水要求擬提高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為鼓勵用水大戶節水,經濟部擬開徵耗水費,預計7月1日上路。經濟部水利署22日表示,現正針對各業別減徵條件做細部微調,包括回收率條件、水量計算等,也規劃擴大港務、鐵路公司等國營事業節水要求,加嚴開徵條件,並放寬鋼鐵業等節水資優生產業徵收條件,希望最大化節水效益。

3月22日為世界水資源日,水利署舉行「2022節水榮耀頒獎典禮」,經濟部主祕陳怡鈴致詞時說,這次創造節水效益達210萬噸,對提升用水大戶節水改善給予肯定。臺灣同時面臨氣候變遷、高科技用水急遽上升、地理位置問題等三個挑戰。政府穩定供水策略,除開源、調度、備援之外,節水也非常重要,「已經不再是省一點水費的問題」,而是未來企業具備永續競爭力重要一環。

經濟部2021年底預告耗水費草案,規劃在枯水期,每月用水超過9千度的用水大戶,每度徵收3元,並會視節水回收率情形減收優待。水利署長賴建信受訪時指出,現正與各公協會、輔導廠商溝通,已有社會共識,大家較為關心的是如何獲得減徵。

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廠商的地下水若在抗旱時期被徵用,供應他人使用,這部分不會計入耗水費。而廠商的回收率計算方式,除以用水計畫書審查標準為原則,也考慮針對由國營事業寡占或獨占部分行業,提高節水要求;或者針對節水成效良好行業,給予減徵優惠。

他提到,港務、軌道公司特性就是公司場域都很大,要做雨水儲留或其他節水措施,只要能採取行動、投資就做得到,希望由政府帶頭,也會跟鐵路局以及相關交通部單位溝通討論。

關於節水成效良好行業,王藝峰指出,像是中鋼等鋼鐵業節水都達到九成以上,是資優生,但要再更加節水並不容易,因此會稍微放寬規定,即透過獎勵給予肯定。目前正在跨部會協調細節,一有共識就會與工總、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廠商等進行個別座談,讓他們充分了解訂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