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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防空避難設施高於日韓 立院法制局籲修法定期檢查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因俄烏戰爭影響,連帶使得防空避難設施議題也受到關注。立法院法制局公布一份防空避難設施管理探討研究顯示,臺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共計約10萬5千多處,可容納8,665萬餘人,列管數甚至高於日本、韓國,但是否經常維持仍有待政府宣導,建議可借鑑日、韓進行修法定期檢查。

立法院法制局以「防空避難設施管理之探討」為題進行研析,報告提到,臺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共計約10.5萬多處,相較於日本全境約有9.4萬多處、韓國約1.9萬,臺灣的避難設施數量比日、韓更多。

之所以數量高於日本、韓國,法制局研析,臺灣防空避難設施是依建築法規所定附建標準設置,只要新建大樓增加,防空避難設施面積及數量即隨之增加,列管數甚至比日、韓更多。

但報告提到,即使列管數量充足,重點仍在其現況是否經常維持可供緊急避難使用狀態,有賴政府政策的制訂、宣導與執行,以及民眾平日管理與維護。

報告提到,現行實務對於防空避難設施,看似著重於書面資料建檔及抽核檢查,僅民眾檢舉內容涉及違反建築法規情形時,由警察機關函報主管建築機關查處,似稍嫌消極。

為避免疏於管理或違規使用,報告建議,宜請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對公有建築物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防空避難設施之檢查及查核,並宣導民眾就近避難並務使自家建築物的防空地下室保持可用狀態,以備不時之需。

報告表示,防空避難設施管理維護,非僅限於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禁止違規使用規定,尚須使其配備必要的維生及防護物資,並定期由民防組織檢查及補充,均涉及民防整備工作。

為強化防空避難設施管理維護,報告建議,可借鑑日本「國民保護法」及韓國「民防衛基本法」等立法例,檢討修正民防法並授權訂定相關子法,增訂防空避難設施平時整備及定期檢查等相關規定,以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