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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院:紐約州槍管法違憲

在槍枝暴力問題引發爭議之際,美國最高法院6月23日推翻了紐約州的槍枝管制法規。示意圖。(Ed JONES / AFP)
在槍枝暴力問題引發爭議之際,美國最高法院6月23日推翻了紐約州的槍枝管制法規。示意圖。(Ed JONES / AFP)
【記者李言/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四(6月23日)首次宣布,美國《憲法》保護個人在公共場合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從而推翻了紐約州的槍枝管制法規。在槍枝暴力問題引發新一輪爭議之際,最高法院的裁決意味著主張槍枝權利的人士取得了里程碑式的勝利。

在6比3的裁決中,占多數的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推翻了紐約州對於在家庭以外攜帶隱蔽手槍的限制。法院認為,該州1913年頒布的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的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撰寫的裁決書宣布,《憲法》保護「個人在家庭以外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

根據紐約法律的「正當理由」相關要求,持槍證申請人必須讓州槍枝許可證官員相信,他有實際而非推測的自衛需要。湯瑪斯說,紐約的限制是違憲的,因為它「阻止了有普通自衛需要的守法公民,行使他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持反對意見的自由派法官占少數。自由派大法官布雷爾(Stephen Breyer)在反對意見中寫道,這個國家人均槍枝數量超過任何其他國家,法院擴大了槍枝權利,卻沒有批判槍枝暴力在美國的「嚴重性」。布雷爾表示:「我擔心法院的解釋忽視了這些重大危險,使各州沒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

紐約州認為,該州的槍枝法規能阻止大規模槍擊事件。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對這種說法提出異議,他談到最近發生在水牛城的大規模槍擊事件說,該案件中「存在爭議的紐約法律,顯然沒有阻止那個作案人」。

最高法院裁決,紐約的隱蔽槍枝制度與《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文本、歷史及槍枝權在整個美國歷史上所受到的保護抵觸。這項裁決可能會使更多的人在該州獲得隱蔽持槍證,並破除其他州的類似限制。

拜登:新裁決「違背常識」

民主黨籍的紐約州州長侯可(Kathy Hochul)稱,這項裁決「絕對令人震驚」,並說她「很遺憾這黑暗的一天已經到來」。

這項裁決將影響紐約州在內的至少6個州,及華盛頓特區。這些行政區授權官員決定人們是否可以在公共場合隱蔽攜帶手槍,即使他們通過了犯罪背景調查等標準。

保守派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在一份贊同意見中說,各州仍然可以對申請持槍執照的人提出要求,包括指紋、背景調查、心理健康檢查和槍械培訓課程。

美國總統拜登在此案中支持紐約州一方,他主張實行新的槍枝限制,稱槍枝暴力是「國家的尷尬」。

拜登認為,最高法院週四的裁決「違背常識」,還說美國社會必須加強而非減少行動來保護同胞,「呼籲全美人民就槍枝安全問題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