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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助理研究員涉貪 收詐10萬設備採購費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助理工程師楊男、陳女,涉嫌於2015年承辦一項實驗設備採購案時,與得標廠商負責人吳男合謀,下單購買價格約10餘萬元但不需要的零件,並以外型相似卻僅價值千餘元的產品驗收,從中賺取10萬元價差後朋分。臺北地檢署23日將3人約談到案。

檢廉查出,原能會核能所時任助理工程師楊男、陳女,2015年負責辦理148萬餘元的「熱水力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採購案,楊男明知原本在採購清單中的「感測針頭」,因不符實驗需求而無須採購,但為了謀取這項零件的採購金額10餘萬元,竟與得標的高擎企業負責人吳男合謀,以外型相似但市價僅約1,500元的「溫度感測針」交貨。

楊男藉由承辦標案的機會,不實驗收,從中賺取價差10萬元後朋分。臺北地檢署2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5路搜索高擎企業、涉案嫌犯住處,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楊男、陳女、吳男等3人到案。陳女到案後否認涉案,但檢方認為她避重就輕,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她聲押;楊男、吳男則各以10萬元、4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