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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警察助匪吸金51億撈千萬 北市3警遭判撤職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曾於2013年獲選全國模範警察的北市松山分局小隊長吳崇雄等3名員警,因涉入集體違法吸金案遭判刑3年6月,並經監察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審理認定,吳崇雄等3人違法事實明確,敗壞官箴,因此均判決撤職、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男子徐正倫自2012年8月起,陸續利用投資「紅利貴賓會」賭場的名義招攬被害人,佯稱每月可保證領取投資金額1%至1.5%不等的高額紅利,期滿保證領回本金。徐男先招攬退休員警蔡崇文當下線,再透過蔡崇文找來吳崇雄及偵查佐黃煇庭、潘昇達協助吸金,金額估計高達51億8千萬元;直至2016年6月發不出紅利,投資人才驚覺受騙。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徐男影響金融秩序與廣大被害人財產權益,犯罪情節重大,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7年;而審酌蔡崇文、吳崇雄、潘昇達、黃煇庭等員警,均收受千萬元以上的不法利益,為貪圖私利戕害司法形象,因此分別判處4人有期徒刑4年6月至3年6月不等。全案上訴後仍在審理中。

至於懲戒方面,監委高鳳仙、章仁香調查後認定,吳崇雄、黃煇庭、潘昇達等3人身為警務人員卻違法亂紀,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因此糾正警政署並將3人移送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