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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促銷人力需求增 雇主需確認外籍學生身分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年節期間,年貨大街及市場等年節促銷陸續展開,店家常因急需臨時人力,在未仔細查核身分的情況下,不慎僱用非法外籍移工或或未申請工作許可的外籍學生。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呼籲,雇主聘僱移工或外籍學生前,務必謹慎查核其身分,違者可處以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罰鍰。

年關將近,百貨市場年節促銷及年貨大街已陸續展開,商家在歲末年初人力需求大增;另一方面正逢寒假期間,且今年基本工資時薪調高至176元,亦增加外籍學生的打工意願。

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之外國人,屬於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的行為,將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高寶華局長提醒,聘僱外國人原則上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聘用。

北市勞動局提醒,商家如遇外籍配偶持「依親居留」應徵工作時,應請其另行提供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正本」或身分證「正本」以供檢核;如遇外籍學生持手機內「學生證」相片應徵工作時,則須查驗其「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3種證件的正本,外籍學生工作許可函每次最長為6個月,請確認其身分及工作許可函在有效期限內並拍照保存後,始得聘用。

高寶華表示,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移工會利用年節休假期間打工兼差,而民眾常也以為既然是在臺「合法」移工,遂予以聘僱,卻不知僱用別人所聘僱的移工工作亦屬違反前述就業服務法規定,且罰鍰金額頗,呼籲民眾勿因便宜行事觸法,屆時將會面臨鉅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