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財經 國內

美國開放比特幣ETF 金管會:臺灣投信現行不能發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週三(10日)首度批准11檔現貨比特幣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上市交易,掀起全球幣圈和網友熱議。針對臺灣是否開放投信發行或銷售比特幣ETF,金管會11日回應,受限於基金管理辦法,比特幣等虛擬資產並非有價證券,因此國內投信不得發行ETF。

金管會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在國內只有投信事業才能發行ETF基金,但投資標的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追蹤指數成分只能是股票、債券與其他金管會核准的有價證券。他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符合現行有價證券定義,因此投信不得發行比特幣ETF。

媒體問及,國內投信是否可發行連結美國比特幣ETF的基金?對此,黃厚銘指出,單一連結目前也不行,但是Fund of fund(基金中基金)的形式,目前尚未有相關規定,香港也有開放比特幣ETF,這部份有待後續研究,目前也沒有收到投信申請發行相關的基金。

針對未來是否考慮修法放寬規定?黃厚銘表示,由於美國領先全世界先行,11日上午才得到相關訊息,目前正在收集資料、需要了解後再評估,但他強調,所有基金在國內銷售給投資人,都需經過金管會申請核准,故不論兜售境內外比特幣ETF,都是違法的。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3年11月底,ETF總掛牌數為241檔,整體ETF規模來到新臺幣3兆5,843億元,由於市場上投資人普遍預期美國利率將觸頂,再往上升機率不大,因此讓許多投資人進場加碼。

金管會檢查局提醒,近年ETF規模大幅成長,為了保障投資人權益,將適時檢查投信公司包含ETF配息政策、組成占比結構、收益平準金、折溢價管理等項目,如有發現違規將移交業務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