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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誣指抄襲慣犯 陳吉仲告誹謗勝訴

【記者廖曉韻/綜合報導】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北市議員張斯綱、發言人楊智伃於民國111年指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是「抄襲慣犯」,陳提起刑事自訴。臺北地方法院15日判三人分別拘役55日、50日、50日,可易科罰金。

據中央社報導,凌濤、張斯綱、楊智伃於111年9月29日召開「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畫主持人」記者會,質疑陳吉仲過去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涉及抄襲,還指陳吉仲是抄襲慣犯等語。

陳吉仲當時聲明,國民黨排山倒海的汙衊與不實指控,罔顧學術研究「文章中引用文獻」標準及慣例,不僅指控有標示作者及參考文獻中標明出處的論文寫作方式為抄襲、擾亂民眾視聽,甚至以納入一般慣用詞與專用詞等方式來計算抄襲比率。

陳吉仲認為,他已多次公開說明,國民黨仍不顧事實、胡亂指控,鋪天蓋地抹黑,已傷害他的名譽,因此委請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凌濤、張斯綱、楊智伃涉嫌誹謗。

臺北地方法院15日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凌濤拘役55日、張斯綱拘役50日、楊智伃拘役50日,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凌濤等三人發表共同聲明表達遺憾,並將上訴爭取司法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