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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外籍人士申請犯罪補償 法務部翻譯4語言申請書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法務部29日表示,完成「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英文版),依目前在我國持有效居留證之外僑居留人數東南亞國籍中最高前四名(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菲律賓通用語言為英文),再翻譯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相關多語版申請表單除置於法務部網站外,並已通知各檢察機關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應配合申請人之需求與國籍適時運用。

法務部指出,為協助遭受犯罪被害之在台外國籍人士或其家屬瞭解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申請流程,並完善其權益保障,辦理英文、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之翻譯,其中東南亞語部分商請長期專為在台灣外籍移民、工作者及學生提供勞動法令、工作相關職能教育訓練、就業媒合及其多元資訊等服務的「社團法人台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代為翻譯。

法務部表示,多語版之表單已建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犯罪被害人保護專區」,申請書採中外文併列方式,主要考量相關表單除供外籍人士閱覽、書寫外,辦理審議及核發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各地方檢察署承辦人及協助被害保護服務工作之犯保協會工作人員,亦得即時進行資料核對及協助填寫,提供最完善而富同理心的溫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