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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提改革法案 藐視國會可關3年

【記者鄭靜/報導】國民黨團昨(4)日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對於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團提案指出,被質詢人對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也不得作虛偽不實的陳述,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據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4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根據國民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分別為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

針對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民黨團提案指出,被質詢人對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1/5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會改革非擴權 綠:要權責相符

立法院新會期各常設委員會議程4日起展開。針對國民黨團擬推動藐視國會罪,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4日受訪表示,權責相符是國會改革重要原則,若要擴充國會自身的權力,必然也要同等檢視國會的專業性,有無履行國會議員專業問政的責任,國會改革要從自身的自律做起,否則無法為社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