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7日經過三讀條正案,未來夫妻債務各自償還,銀行不可再強勢代位討債。修正條文同時納入溯及條款,新法通過後,已進入法院訴訟中的案子,也能受新法保障。
主提案立委尤美女表示,這幾年許多銀行利用〈民法〉,將債權移轉到資產管理公司,不斷向債務人的配偶求償,所以夫妻中只要有一方負債,資產管理公司便可以利用〈民法〉強迫夫妻改用分別財產制,並進一步要求債務人的配偶吐出財產來還債,而這樣的情況在今年也已經累積5千多件。
債權人也不用擔心債務人蓄意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以逃避債權,尤美女表示,現行〈民法〉中已有防弊措施條款,債權人可用撤銷權以解決蓄意脫產的問題。
新法上路,若夫妻單一方替公司作保而背負保證債務,或是欠卡債,而造成債權人依〈民法〉強勢向配偶追討,拍賣其名下唯一供全家人居住的房子還債等案件,都可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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