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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毒虐殺男童案 劉金龍免死定讞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震驚全台的劉金龍等人餵毒虐殺2歲男童王昊案,一審判劉男死刑;不過最高法院19日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劉金龍30年徒刑定讞。對此王昊的姑姑表示,判決很「瞎」,讓她很失望。

最高法院19日上午判決,認定劉金龍等人雖然用榔頭等工具歐打王昊,造成多處受傷,還餵食毒品造成他休克中毒,但最高法院認為,劉金龍等人是因疏忽,而並非直接或間接的故意殺人,因此駁回檢方的上訴,判處劉金龍30年徒刑,同案被告周建輝被判20年、許冠雄9年、鄭盛峰14年徒刑,全案確定。

「真的很瞎!」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表示,他收到判決書的當下,全身癱軟無力,無法接受此事實。她質疑,法官到底有沒有聽見被害人的心聲,為何判決結果會和人民的期待差距那麼大?不過王薇君也堅強的說,她雖然失望,但沒有絕望,會和律師討論尋求非常上訴等各種途徑,為王昊爭取公道。

全案發生在2011年,毒販劉金龍因不滿同居人與前夫所生的2歲幼童哭鬧,可能招來警方查緝,因此以毒品為報酬,把男童交給3名毒蟲看管。在看管期間,周建輝等人卻用米酒強灌、拿菸燒燙、甚至用老虎鉗拔男童手腳的指甲,最後還將毒品注射到幼童身上,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