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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原料大舉入台 學者:掀真假MIT大戰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關於自經區的「農業加值」,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認為,這部分將等同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生產;基於成本考量,食品業者一定是用對岸的農產品來做食品加工的原料。利用中國農產品為原料的假MIT,將打擊真正利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的MIT。此將導致農業部門,以及消費者的食品同時受負面影響,管控更不易。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農業加值」基本上就是食品加工加值計畫,此方案設計完全是不了解台灣農業和食品加工特色,將對台灣農業造成影響。

回顧全球食品加工大廠,如紐西蘭的知名奶粉公司、澳洲知名的杏仁公司、美國知名的水果飲料公司等,這些食品大廠皆在其農產品生產國設立,而不會大老遠從其他國家進口農產品,主要是考量農產品體積龐大運輸成本較高,加上自經區第42條條例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做為食品加工原料,可預測未來自經區中的食品加工原料會以中國為主。

他舉出,自經區將是「零關稅一步到位」,第38條的零關稅,加上第42條的中國830項管制性農產品零關稅,且此零關稅是自經區條例通過後立即實施,比任何的區域貿易自由化,或者是雙邊貿易自由化(FTA)更快速。

馬政府雖承諾任內不開放中國830項敏感農產品,但未來若把管制農產品拿到示範區加工,只要加工後是非管制食品,變成可內銷。

他以「花生醬」為例,目前中國花生是受到關稅配額管制的農產品,花生油仍是管制品,因此只能外銷;但若中國的花生加工成為花生醬,因花生醬非管制品,可以外銷也可以內銷台灣,等於掛著MIT名號,原料卻來自中國。

此外,以行政管理層面來看,自經區所謂「前店後廠」的設計,申請成為自經區的廠商可委託後廠來做食品加工,將造成台灣各地區皆可生產自經區允許的事業,等同變相開放對中國管制的830項農產品。

籲刪除第38和42條條例

他建議,自經區中的食品廠商在已有租稅的優惠等措施下,其所使用的原料是以台灣為主,若不夠再從國外進口。另外為降低對台農業的影響,自經區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品應全部外銷。而為對全球及台灣消費者負責,應要求在自經區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品應標示原料來源國,讓所生產的產品資訊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