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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遇法官經商被彈劾 監院首例

(記者陳懷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優遇法官陳炳彰以配偶名義,與人合夥投資經商,還任配偶訴訟代理人,優遇法官遭彈劾,創監院首例。監察院25日以7票對5票通過監委余騰芳、葛永光提案,彈劾陳炳彰,移送司法院。葛永光說,法官是終身職,遭彈劾的陳炳彰已81歲,民國93年起轉為「優遇法官」,也就是,不實質從事審判業務,仍可照領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