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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教師會務假遭糾正 家長:教育部應取消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右起)、全家盟監事主席林子雲等人2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針對教師會與工會不當給假做出修正。(記者陳柏州/攝影)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右起)、全家盟監事主席林子雲等人2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針對教師會與工會不當給假做出修正。(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監察院14日糾正教育部,竟准許教師會幹部得以固定時數的公假處理會務,有嚴重違失;6縣市的會務假給予教師會,又給教師工會幹部,造成會務假由教育經費撥支,排擠了教育經費,以台北市為例,市政府1年支付代課費逾1千1百萬元。教育部回應承諾將檢討。

全家盟、全國校長協會及多個教育團體,提出許多教師工會、教師會幹部很少返校上課,卻以公假辦理私人團體會務,不只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更衍生出代課老師問題,進一步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教團同時提出5項主張;包含借調到全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的幹部,在開學前返回學校全職任教;應追究相關人員違法責任;立刻停止核給教師會會務假。尤其應追回會務假。另外,核發工會會務假,應依據公務員請假規則及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覆實核發」、和「課務自理」兩大原則;切勿浮濫核給會務幹部。

除了台北市,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舉例,台中甚至有兩個教師工會、兩個教師會,1年代課費逾360萬元,造成各縣市教育經費困窘情況又雪上加霜。

教師會幹部會務假依循「法源」僅為教育部2000年1月的行政命令,同意核准教師會幹部以公假處理會務;但2003年提出修正《教師法》並未通過、《教師請假規則》也未明列,致使101學年間有12個地方政府核給教師會幹部每週固定節數會務假,且多由地方政府負擔部分或全部代課費。

台南市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林子雲提到,有些教師會幹部一週只上4節課,每月卻可坐領6、7萬元薪資,違反公平原則。教育主體是學生,教師本業是教書,不可因工會會務而請代課老師,影響學生學習權利,況且教師每週上課節數16節,應可自行運用課餘處理會務。他要求教育部和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立刻停止核發會務假,也希望教育部能追回過去不當浪費的公帑。

教育部人事處長張秋元回應,將依監察院意見檢討,並與相關單位溝通,預計需1個月才有確切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