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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一審判4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北捷殺人案,新北地院6日判被告鄭捷死刑。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圖)受訪時想起妻子不禁落下男兒淚,他表示,希望鄭捷能捐出器官,彌補過錯。(中央社)
北捷殺人案,新北地院6日判被告鄭捷死刑。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圖)受訪時想起妻子不禁落下男兒淚,他表示,希望鄭捷能捐出器官,彌補過錯。(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新北報導】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件歷經半年多的審理,新北地院6日下午4時30分一審宣判,指鄭捷殘殺4名乘客並造成另22名乘客受傷,依4個殺人罪判處鄭捷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罪判處他5至8年有期徒刑,合判144年6個月的刑度,褫奪公權終身。

鄭捷去年在捷運上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也讓多個家庭蒙上陰影,有傷者因此身心受創,新北地院審判書中痛斥,鄭捷凶殘無情,犯後無絲毫愧疚之意,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其難以教化。

根據中央警察大學鑑定的結果,對於鄭捷的教化是很難有教化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合議庭為了能夠保障這個社會的治安及人民的安全,認為鄭捷應該與社會永久隔離。

死者家屬邱木森表示,對於判決他非常滿意,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的期待,若三審定讞仍維持死刑判決,確實能給被害人一個完整的交代,並希望鄭捷能將器官捐出,以大愛彌補他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