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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愛同會滋事 作家:前主政者自我矮化

作家馮光遠認為,雖然愛同會在101廣場的行徑囂張,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終究會還法輪功一個公道。(記者陳柏州/攝影)
作家馮光遠認為,雖然愛同會在101廣場的行徑囂張,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終究會還法輪功一個公道。(記者陳柏州/攝影)

文/記者張原彰
愛國同心會(簡稱愛同會)長期在台北101大樓廣場前對法輪功團體或一般民眾行使語言或肢體等暴力行為,除對台灣國際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外,更已觸犯法律,但多年來政府當局與執法人員,卻無法「硬」起來有效遏止暴力亂象。

談到造成愛同會長周慶峻與張秀葉等人,在人聲鼎沸的101廣場公然挑戰司法與民主制度的原因,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認為是警力執法不足與司法的輕判。

朱婉琪表示,前信義分局長任內執法不力,無法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保護善良團體與民眾,終止暴力行為。此外,從2009年起曾多次控告該團體,雖被法院起訴,但都以易科罰金的方式輕判結案,犯罪者並未被司法嚴懲。此等縱容,持續讓愛同會以自稱中共打手的身分,公然挑戰台灣的司法。

作家馮光遠表示,過去主政者想討好中國的當權者,常會自我矮化,以致自稱有中共撐腰的團體,肆無忌憚地在101廣場橫行,其行為囂張跋扈又缺乏法治觀念,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終究會還給法輪功一個公道。

馮光遠表示,去年北市長選舉較親共的參選人,以懸殊比數落選,代表政府無力處理惡霸的事實,人民都看在眼裡。新任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刀闊斧處理愛同會的相關事件,人民毫無異議甚至拍手叫好、並認為是遲來的正義,其實是狠狠地賞了前主政者一記耳光。

101籲團體易地表訴求
馮光遠:無權要求

為解決愛國同心會不斷暴力滋事的亂象,101方面一度和北市府協商擬訂申請制度,未來赴廣場前抗議,必須事先申請,但因社會觀感不佳且有違憲之虞最終作罷。101改發表聲明建議團體移至水舞廣場表達訴求。

民進黨北市議員童仲彥表示,法輪功以平和方式表達訴求,不吵不鬧,不會對群眾造成影響,能讓國際人士看見台灣多元的一面;而像愛國同心會這樣的暴力團體,警方必須強制執法,甚至根除。不能為了減少鬧事,限制法輪功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不應要求團體移動地點。

馮光遠表示,若是公共廣場,政府都沒有權力限制言論自由,何況屬於私單位的台北101。愛國同心會也有講話權利,但不能霸道地干涉他人發言,更不能使用暴力,行為若有違法,也該交由公權力處理,相關單位不能因噎廢食、矯枉過正。

他強調,台灣《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民眾不認同這個申請制度。中共也會看到,在台灣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終究會被打槍,只要在守法的範疇中,民主態度會予以尊重,而這點也該被中國人民看到。

對於101的最新聲明,朱婉琪表示,101不再採取開放公共空間抗議許可制,對於抗議內容展板,在聲明中未進一步限制。現被要求移至水舞廣場,這部分仍要跟101協調,只要在開放空間的範圍內,民眾依法仍能實現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與行動自由。

而針對愛國同心會亂象,童仲彥承諾將督促相關單位執法,他說,議會開議後,會要求北市警局對愛國同心會歷年來的暴力犯罪事件進行彙整,嚴辦該團體,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