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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築秩序 尚待春天——訪黃南淵

與建築界並肩一甲子,黃南淵對建築美學經濟有獨到看法。(大紀元資料照)
與建築界並肩一甲子,黃南淵對建築美學經濟有獨到看法。(大紀元資料照)

文/謝平平
高雄世運館落成的剎那,打破台灣無法完成國際標的糗名!但當我們欣賞建築大師的設計時,不妨思考一般民眾居所的建築美學,並是否因此創造新的文化內涵?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理事長黃南淵表示,「建築美學」並不與億萬豪宅劃上等號,「能為人與環境找出生活協調、兼具創意與品味的溫馨住宅,就是美學建築!」

黃南淵曾任職北市府工務局副局長、北市府副祕書長與內政部營建署署長,因公多次赴美國、日本研修,走訪這些與台灣不同的國家,他確實感到「城市的抱負能從其建築規劃看出來」。因此,當年基隆河截彎取直後,他便以打造「一流城市水岸景觀」為目標進行大直水岸(明水路)的規劃。

當年,台北其他堤防邊的道路約6至8米寬,受限於建築法規,只能蓋4層建築物,堤高屋矮,哪裡還能擁有水岸景觀?台北市都發局在規劃明水路時,刻意退縮50公尺,加上配合道路景觀設計,果然一舉成為台北最棒的水岸豪宅區,令人流連忘返。

黃南淵認為,密度控制、綠地比例、完善的公共設施等設計都是國外重視的,台灣應該多採用,去除高容積獎勵的思維,重視土地的歷史風土價值,才能打造城市不同的風貌。

卓越建築 綠色與人文兼具

而幸運的是,當台灣國民所得提高,部分建商開始將綠建築、人文思維放入作品中;透過「國家卓越建設獎」的推薦,他們得以參加全球卓越建設獎(FIABCI Prix d'Excellence Awards),台中市就有3個建案陸續獲獎——品臻邸(龍寶建設,2014銀獎)、麗晨朗朗(麗晨建設,2014銀獎)、似水年華(鼎富力,2013永續發展類銀獎)等,將台灣實力展現於國際上。

「國家卓越建設獎」至今已經第10年,但每年仍會針對評選標準進行微調,以符合現狀,是台灣理想色彩較濃的建築評選獎項。一般民眾要選擇好建案自住,除了可以參考得獎建案之外,黃南淵表示,最基本的評分標準就是住宅自然通風程度與採光日照是否足夠,因為住在優質的環境,才能享受,使人心情愉悅,是「地段增值性」無法買到的。

完善法規 導正環境價值觀

雖然建築相關法規在黃南淵任職期間,大多修訂完整或新訂完成,但面對當前都更的困難與高容積率觀念的錯置,黃南淵認為,政府應提出完善的建築政策,才不會造成台灣民眾對環境價值觀毫無概念。

以容積獎勵制度為例,台灣城市的高樓住宅已如此密集,政府與民間均未重視建物棟距,又實施獎勵高容積,造成密不通風、私密性差的都市環境,不能居住安心,而且與大城市趨勢背道而馳。

又如都更炒得沸沸揚揚,到底應該如何進行?黃南淵表示,雙北目前許多房屋早已接近「大限」,抗震力不足,政府為何不主動出擊,將屆齡退休的房子區域進行規劃?卻放任民眾對都更抱持「無限的遐想」。

他表示,當年制訂都更法規,專家學者決定以「多數決」為主,正是以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為主,政府應多加宣導都更意義,不使民眾以「一棟破屋可以換2至3戶房子」為前提考量,致使都更案頻頻破局。

而在1998年、約17年前送交行政院的重大國土法律,包括《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後修正為《國土計畫法》)、《海岸法》,立院迄未通過審查,讓土地開發亂象持續傷害台灣,黃南淵也感到十分遺憾。

正因為「理想終究不能成為政策」,黃南淵懷抱著對建築的熱情,退休後以非營利組織力量推動建築美學,不但擔任國家卓越建設獎召集人,今年4至6月也將陸續舉辦「人文與建築」講座,鼓勵民眾共同繪製未來城市的天際線風貌。◇

黃南淵小檔案

現任: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名譽理事長

曾任:前內政部營建署長、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理事長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畢業

年齡:82歲

黃南淵參與審訂之建築法規

年分建築相關法規
1967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
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施行細則
1973建築工程單價分析標準
1974建築技術規則
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1983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1995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1996營建政策白皮書
1997新市鎮開發條例
營造業法
都市計畫法
1998都市更新條例
共同管道法
1999建築容積移轉辦法
2000建築法

製表/謝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