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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天數86年未檢討 立委籲延長至12週

立委指只有18%的國家,產假低於12週,我國自民國18年以來都維持8週,勞動部應改善。(fotolia)
立委指只有18%的國家,產假低於12週,我國自民國18年以來都維持8週,勞動部應改善。(fotolia)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20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產假很落伍,各國至少12週」,但台灣卻一直維持在8週,將提案修《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將產假從現行分娩前後8週增加為分娩前後12週,且工資照給。她盼我國產假制度能跟上世界標準。

盧秀燕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已將勞工產假從12週調整為14週,甚至建議會員國可以提高到18週,但我國的產假規定從民國18年以來都未修過,86年來都維持在8週,全世界只有18%的國家產假低於12週,因此我國的生產率也是全球最低。

盧秀燕認為,產假長短對職業婦女相當重要,甚至影響生育意願。政府近年積極鼓勵婦女生育,產假規定卻如此落後,實在很矛盾。因此,提出修法,不過修法茲事體大,若一下修法提高到14週,擔心有企業主憂慮大幅增加勞動成本,與其面臨強烈反對,最後一事無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蒨倩表示,目前我國除產假外,還有產檢假、安胎休養假,生產後也有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尊重立委提案,勞動部也會繼續通盤檢討,保障婦女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