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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匯流五法 電信產業邁向自由化

行政院5日拍板「匯流五法」草案,新法將鬆綁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的規定。圖為SNG衛星轉播車。(記者陳柏州/攝影)
行政院5日拍板「匯流五法」草案,新法將鬆綁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的規定。圖為SNG衛星轉播車。(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行政院5日拍板「匯流五法」草案,新法將鬆綁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的規定,明定黨政軍投資媒體規範將回歸《政黨法》與《預算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且同時以水平管理,破除過去個別垂直管理的框架,鼓勵電信產業跨平台結合經營,讓產業蓬勃發展。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匯流五法」的開放程度會與過去完全不同,跳到另一層次,將以管理取代管制。業者經營越來越多元,過去電信就是電信、電視就是電視,未來絕對是混搭局面,將摒棄現行電信分類管制,以登記取代多重許可,電信、電視、網路會呈現混搭多元的局面,且增加更多公眾參與。

是否於開放陸資與外資部分,孫立群也說,所有服務業的開放,都須經過兩岸或國際經貿的談判才能開放,但五法充分與業者溝通,並符合相關國際談判規範。

未來變成匯流五法,會不會越管越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說,「不會」,五法是對象不同、管制方式不同分五層,未來全民都是電商,所有人都可以建立電信基礎設施,每個人都可以是虛擬世界成員,政府將做最大自由化,現階段具備特定身分、資格者才能成為通訊組織的邏輯,將大幅翻轉。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匯流五法政策推動,建議短期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統籌,中長期應有單一部會負責,可能是新設部會,也可能是由現有部會調整,留待未來討論。

另外,匯流五法並未處理「黨政軍」投資媒體,蔡玉玲表示,匯流五法是產業法,不應在法條中硬性規定,應該在其他相關法律中另外規定,這方面應由政黨自己去談,在《政黨法》中規範,不該影響產業法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