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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小英承諾 高市歸還60戶原民保留地

高市府原民會今(28)日舉行「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頒狀典禮」,由市長陳菊親自頒發土地權狀予原住民權利人。(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市府原民會今(28)日舉行「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頒狀典禮」,由市長陳菊親自頒發土地權狀予原住民權利人。(高雄市政府提供)
⊙呂文馨/整理報導

為落實新政府對原住民的土地正義承諾,高雄市長陳菊今天頒「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給60戶原住民,面積共約100公頃,另有17筆50公頃土地仍清查中,未來將陸續頒發回復狀。

陳菊表示,總統蔡英文基於尊重原住民與土地的獨特關係,提出立法保障原民土地權政策方向,高市府率先處理,頒狀儀式就是重新定位權利回復意義,宣示新政府尊重原民土地主權。陳菊兩度語重心長地說,這是她執政高雄10年以來最有價值的一件事。

高雄市43年前也曾頒發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高市府原民會去年起也大力宣導,希望仍在耕作、未取得權狀的原住民提證明申請回復權利。

聯合報報導,原民會表示,大多數土地案件因年代久遠,須溯及日據時期,難查證,造成族人糾紛不斷,辦理過程遭遇困難不少。去年不少人提出申請,經原民會訪問當地耆老、一再確認,證明確有耕作行為,今年才頒發土地所有權狀。

ETtoday報導:原民會表示,原住民取得權狀後,就視同是族人的財產,「理論上可自由買賣、耕作」,但希望原民珍惜,如要買賣,因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也應由原民承接。

原民會強調,頒狀典禮除希望彰顯原住民土地正義、承擔還地於民的歷史責任外,更希望族人體會土地權利的重要性,好好珍惜愛護,把土地傳承給下一代。

高雄市長陳菊28日頒「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給60戶原住民,面積共約100公頃,另有17筆50公頃土地仍清查中,將陸續頒發回復狀。(高雄市政府提供)高雄市長陳菊28日頒「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給60戶原住民,面積共約100公頃,另有17筆50公頃土地仍清查中,將陸續頒發回復狀。(高雄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