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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餐回來 家就被拆了......現場拆屋承包商聲押

出門吃個早餐,就發現家沒了。(三立新聞截圖)
出門吃個早餐,就發現家沒了。(三立新聞截圖)
⊙林明新/整理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龍濱路一處民宅,29日上午該戶人家外出用餐,回來後竟發現住家被怪手拆除,屋主控訴建商談不攏補償方案強拆,工人被逮時辯稱「拆錯了」,30日凌晨新北市地檢署將開怪手的司機以五萬元交保,另一拆屋承包商因有勾、滅証之虞,向法院聲押。

三立電視報導,新北市三重一名林姓住戶出門吃早餐回家時,發現房子已經被夷為平地,原來他日前和一家建商簽了合建合約,但對方事後卻改找子公司承包工程,還買下土地要求住戶購買金降到七折價,住戶不從,沒想到出門吃個早餐,就發現家沒了,事後警方訊問怪手工人以及要求拆屋的吳姓男子,他們居然說是拆錯房子了。

中時報導,屋子被拆的林姓屋主表示,已在這處7坪大、3層樓的建築居住50年,雖有地上權,但沒有土地權,4年前,傳鴻建設欲收購房屋改建新大樓,雙方在價錢上達成共識。

但1年前,傳鴻建設何姓副總另外成立橙鴻建設,買下土地權後,開出更低價錢購屋,他不同意,建商也未再與他們協商。沒想到房屋瞬間被拆除,林姓屋主說,他們是中低收入戶,一夕之間遭逢變故,只能聽從三重區公所安排,先在附近旅社過夜。

警方將拆屋的林姓、吳姓工人逮捕到案,訊問後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市工務局表示,橙鴻建設今年初已取得建照,開發基地面積為491平方公尺(148坪),林家為「非合法房屋」,至於地上權部分,由林家與屋主認定,市府不介入,建議雙方協商處理。

自由時報報導,檢方漏夜偵訊,將開怪手的林男以5萬元交保,另一位承包商吳男則認為仍有事實足認有避究之情,犯嫌重大,還有勾串幻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蘋果日報報導,律師吳聖欽表示,建商無權拆除任何人的房屋,即便居住者沒有土地所有權,或是租賃、竊占、違建的房屋,也都須透過法院程序釐清所有權後,才能拆除,建商若強拆,恐觸犯《刑法》毀損器物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若房屋已遭強拆,要回復原狀已不可能,屋主僅能透過訴訟來爭取損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