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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捕鯊 我漁船遭所羅門扣留

行政院昨宣布成立「台日海洋事務對話機制」,預計7月底前召開第一次對話。圖為日前在沖之鳥礁被扣的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中央社)
行政院昨宣布成立「台日海洋事務對話機制」,預計7月底前召開第一次對話。圖為日前在沖之鳥礁被扣的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中央社)

【記者蕭軒 /綜合報導】外交部28日表示,今年4月,我國遠洋漁船「勁滿666號」因違法捕捉鯊魚遭所羅門群島政府扣留,船上有1名台籍船長、10名印尼籍船員,目前全案進入索國司法程序,人員均行動自由。外交部強調,歐盟已將我列入IUU不合作的黃牌名單,呼籲遠洋漁船勿從事違法活動,以維護我國長遠漁業利益及形象。

外交部發言人王佩玲28日表示,我國遠洋漁船「勁滿666號」今年4月1日進入所羅門群島Noro港卸魚,索國海關查獲船上有違禁鯊魚翅,我漁船遭扣留至今。目前全案已進入索國司法訴訟程序,船上1名台籍船長和10名印尼籍船員,全員健康狀況良好,行動自由。

外交部強調,歐盟已將我國列為「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簡稱IUU fishing)不合作的黃牌名單,呼籲遠洋漁船勿從事違法活動,以維護我國長遠漁業利益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