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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需前瞻性政策 林昶佐籲先市調

針對OTT對影視產業所帶來衝擊,立委建議文化部做出不同國家對比、可能發生的問題。文化部長鄭麗君(前)表示,正在努力。(記者陳柏州/攝影)
針對OTT對影視產業所帶來衝擊,立委建議文化部做出不同國家對比、可能發生的問題。文化部長鄭麗君(前)表示,正在努力。(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針對OTT對影視產業所帶來衝擊,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13日指出,影視產業現在面對的問題,音樂圈十幾年前就發生過。他同意文化部長鄭麗君說要有前瞻性看法,他也要求文化部整理過去十幾年音樂產業變化以及可應用在影視產業上的異同,另外應該評估OTT影視平台市場多大,才可預估有多少合法平台,有無超載、泡沫化發生可能性,以及過程如何保障歌手、創作者、演員、劇作者等。

林昶佐說,過去十幾年音樂產業平台如雨後春筍出現,就像現在OTT影視平台一樣,後來產生各種併購,非法的也會慢慢式微,但都是被動因應。在併購過程中大家在乎的是平台有沒有賣掉,往往被犧牲、沒被討論的是創作者、歌手、作詞作曲者權益,他也提醒,過去音樂平台現象會重現在影視圈。

鄭麗君認為,音樂產業面對數位時代挑戰,只是一直在因應,企圖心並不夠,應記取過去轉型艱辛經驗,更前瞻、看得更遠,提早因應未來各種可能創新變化。而政策擬訂應更聚焦在內容產製上,以便未來因應各種創新應用服務,仍能保持競爭力。

林昶佐詢問,韓國比台灣還早開始做內容、文化產業發展與扶植,但韓國發生什麼問題?鄭麗君回應,韓國影視發展面對國際經貿壓力,原來透過保障比例保護的本國節目,在加入國際組織等過程,保護比例被迫下降。韓國在國際談判上爭取時間強本,大力振興內容產業,爭取時間換取產業發展空間。韓國把內容產業視為國家戰略產業,透過影視產業帶動周邊商機及國家品牌形象建立。

林昶佐指出,韓國影視流行音樂到最後被大財閥、少數公司控制,北歐則是很多中小型經紀公司一起活絡市場。韓國血汗藝人、血汗歌手,連影視流行音樂都被大財閥控制,造成基層創作者權利受損,這是可以提前預防的弊病。不一樣的願景會產生不一樣的扶植方法,他希望文化部做出不同國家對比、可能發生的問題,作為施政參考。

林昶佐以閃靈樂團為例,閃靈曾以為什麼約都要簽,後來研究發現流行音樂、搖滾音樂媒體中心在倫敦,他們就以有限資源先開發倫敦,倫敦英語媒體發布訊息後,香港、馬來西亞、美國、加拿大還有日本都會跟風,後來經營日本、東南亞市場就不必那麼辛苦。台灣建立形象品牌要重新思考台灣吸引人之處,且思考在國際不同市場中先打開哪個市場。

鄭麗君說,文化部正在努力中,也會要求交流司未來駐外單位要了解當地市場。每個地方切入優勢不一定一樣,會針對當地市場特性,思考文化產業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