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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工會籲修法 改善台灣棒球環境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呼籲政府改革,改善台灣棒球環境。圖為棒球工會理事長胡金龍。(Getty Images)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呼籲政府改革,改善台灣棒球環境。圖為棒球工會理事長胡金龍。(Getty Images)

【記者喬奕/綜合報導】世界棒球經典賽(WBC)我國已止步,但有關中華隊組訓、參賽相關討論則是陷入白熱化,中華職棒球員工會15日發表聲明稿,呼籲政府修法讓各單項運動協會與運動團體的財務透明、接受監督以建立一個「運動員」為主體的競賽

本屆WBC中華隊從開始徵召就不順,到安排澳洲移訓的混亂,到預賽開打雖然有令人驚豔的表現,仍吞下3連敗,引起國內檢討聲浪,甚至有人提出希望仿效日本、建立像國家武士隊那樣的公司。

球員工會在聲明稿中提到支持政府透過修法讓各單項運動協會與運動團體的財務透明、接受監督,也希望藉由全民參與來帶動單項運動協會善盡義務、回歸本質,才能「改善國內運動環境的現況,還給運動員應有的尊敬與社會認同。」

對於仿效成立JBMC(日本侍武士母公司),工會則認為不妥,在與國內棒球現況、市場與成立精神都不同的基礎上,推動國家隊公司化只是「擺平政府補助款爭奪的假平衡,恐另外製造紛爭」,應尋求更好的解決方法。

而棒球作為國內唯一有工會能為選手集體發聲的運動項目,棒球工會希望最終可以回歸到以「運動員」為主體的競賽。◇

以下為球員工會聲明稿全文:

2008年兵敗北京,2017年首爾首輪出局…球員工會不曾缺席政府不間斷的振興計劃、改革會議…無奈10年過去,國內棒球環境只是不間斷的探底…在經過這屆WBC後,國內社會對於國家隊的組訓、參賽過程,沒有意外的,又「再一次」產生疑問與紛爭。球員工會這一次站在參與者的立場提出建議,請政府及相關單位參考:

一、 建立以「運動員」為主體的競賽。

球員工會自2013年起,為選手爭取「受邀參與國際賽事」的照顧與權益,大膽提出「四項訴求」。過程中歷經主管機關分化球員、政府單位質疑工會代表性、社會誤解球員利慾薰心等狀況。2015年12強賽,工會以「拒絕接受徵召」為激烈手段,才喚起主管機關與政府的重視,開出國內運動史上首張運動員暫時失能保單。直至2017經典賽,體育署與棒協才終於逐步達成各項訴求,也才體認「運動賽事應以運動員為主體」的意義,認同工會參與的必要性。

即便棒球在台灣所有運動項目中,是唯一有工會能為選手集體發聲的項目,但都還要面對如此漫長的抗爭與煎熬,不難想像其他運動項目選手,正在獨自面對的,必定是更加艱難的困境!

二、 修法,讓運動回歸全民參與。

球員工會自去年底起受朝野民代邀請,參與《國民體育法》與《體育團體法》的修法討論。球員工會支持透過修法,讓各單項運動協會與運動團體的財務透明、接受監督,並藉由全民參與的力量,帶動單項運動協會善盡義務自主發展,落實政府補助經費推廣運動發展的宗旨。

綜合以上,球員工會認為,要發揮單項運動協會設立的價值,修法是最佳途徑。支持以修法讓各單項協會回歸本質,改善國內運動環境的現況,還給運動員應有的尊敬與社會認同。

三、 比起國家隊公司化,台灣棒球需要更有智慧的解!

JBMC成立(日本侍武士母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藉由日職、日本棒協及球員共同努力,創造更大的商業規模與營收;若台灣推動國家隊公司化,只著眼於擺平政府補助款爭奪的假平衡,恐只是另外製造更多紛爭。

球員工會認為,所有所謂的國際「一級賽事」,其實存在本質大不同的根本問題,體育署應針對賽事主辦單位(大聯盟、世界棒壘球聯盟或國際奧會等)和性質(商業表演、公益或國際交流競技等)重新定義國際賽事分級,中華棒協與中職聯盟則應分別思考自身組織的營運目的與被國家、社會賦予的責任,再依照實際情況分工或合作,將主導國際賽組訓賽權力交付予符合屬性的單位。舉例如下:

1. 以WBC為例:其賽事性質屬於創造商業規模的表演賽,若由權責為「推廣運動」的組織(中華棒協)負責組訓賽,一定會產生矛盾。

2. 以亞、奧運為例:其賽事性質屬於國際交流競技,若由商業表演組織(中職聯盟)主導組訓賽工作,也不符合亞、奧運精神。

日本國家隊公司化,與國內棒球的現況條件、市場規模與成立精神都立基於不同的基礎上,我們應該把握時間、放下立場、以更高的智慧找出更合適的合作模式!

中華民國106年3月15日

唯一有工會能為選手集體發聲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