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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輔導期 中市再延3個月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提議,認為中央應延長「一例一休」宣導與輔導期。(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提議,認為中央應延長「一例一休」宣導與輔導期。(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為順利推動「一例一休」新規定,勞動部規劃第一季為宣導期,第二季為輔導期,第三季起為檢查期。不過,「一例一休」爭議多,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即表示,6月底輔導期結束太倉促,對工時的限制應採總量管制,並反映台中經驗給中央,建議延長宣導、輔導期。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20日也提出建議,認為中央應延長「一例一休」的宣導與輔導期,讓企業界有更周全的時間準備。市議員邱素貞表示,《勞動基準法》新修條文是一項重大變革,由於適應期過短,勞資雙方短期內無法即時因應。

議員曾朝榮指出,許多事業單位及民眾對於「例」、「休」、「工時」、「工資」等多不甚了解,建議整合各方意見,具體回應產業需求與勞工關注事項。

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市府已研議再給予事業單位3個月準備時間,若未來得及配合修正,導致違反新修規定,市府僅會督促限期改善,輔導符合法令規定。

黃荷婷說,為降低「一例一休」對勞資的影響,建請中央就中小企業的困難,考量修法,並依據產業特性給予一定彈性,研議工時採總量管制及勞資協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