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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遣返法輪功學員 陸委會:遺憾與不滿

台灣法輪功學員近日赴香港參加「720反迫害18周年遊行」活動,其中有45人持合法證件卻無端遭香港政府遣返。圖為香港機場示意圖。(大紀元資料室)
台灣法輪功學員近日赴香港參加「720反迫害18周年遊行」活動,其中有45人持合法證件卻無端遭香港政府遣返。圖為香港機場示意圖。(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台灣法輪功學員,近日赴香港參加「720反迫害18周年遊行」活動,其中有45人持合法證件,卻無端遭香港政府遣返,這也是近10年來,港府對台灣法輪功學員最大規模的違法強制遣返。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昨(25)日表示,陸委會對港府作為表達遺憾與不滿,言論自由與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權,對於合法而平和的意見表達,各方都應該理性看待與尊重,陸委會將密切關注事件發展,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人權益。

邱垂正: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

邱垂正表示,近年來台港關係互動良好,民間交流甚為緊密,希望港府善待持合法證件入境的國人。此外,邱垂正也強調,言論自由與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權,對於合法而平和的意見表達,各方都應該理性看待與尊重,同時也應該用尊重與包容的態度對待不同信仰,保障他們合法入境的權益,如此才會受到國際社會與香港人民的尊敬,陸委會將持續關注這個事件,並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國人的權益。

對此,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也發表兩點聲明,首先是香港政府,自失立場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已淪為國際社會不恥的笑柄,此違法舉措亦嚴重傷害港台情誼,台灣法輪大法學會,除了會將抗議函送交香港特首及入境處,也會將副本送交陸委會與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此次事件。

其次,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呼籲,香港甫上任的特首林鄭月娥,不要再配合中共的黑名單遣返法輪功學員,請遵守香港《基本法》第141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唯有香港特首,負起責任維護香港的自由和法治,香港才能真正受到國際社會和香港人民的尊敬。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也重申,法輪功是一個和平、守法並重視「真、善、忍」精神的功法,明顯有助於修煉者提升身心靈的健康品質,受到億萬民眾的歡迎,也受到世界各國的合法保障。然而,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卻因忌妒法輪功學員眾多,且具有一致純正的精神信仰,於是在1999年7月20日,操控了中共專制獨裁機器,發動對上億法輪功學員滅絕信仰的鎮壓,這個滅絕政策至今仍在持續實施中。

法輪大法學會:林鄭勿當江幫兇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強調,國際社會和全球正義人士在了解迫害真相後,紛紛以明確的態度和行動要求盡快制止迫害,包括:美國、歐洲議會、台灣國會與地方縣市議會都陸續通過提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及其他良心犯持續至今的迫害,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人活體器官」暴行。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呼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不要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要站在自由、法治、人權的正義社會這一邊,才能為香港人民帶來真正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