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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與連續劇現象

 (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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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焜台
您看八點檔連續劇嗎? 想一下,您每天看連續劇,聽一遍片頭或片尾曲,也許第一次聽感覺還好,第二次聽,咦!好像還不錯,幾天下來已經琅琅上口,接著到KTV必唱,購買CD時開始注意這個歌星其他作品,最後成為您的最愛,怎麼回事?

廣告是重複的藝術

廣告的效果並非一蹴可幾,根據統計,一般人平均要看7次廣告才會記得產品,並付諸行動,廣告只有不斷重複,才能讓群眾留下深刻印象;各類媒體傳播、海報、 DM、包裝、甚至名片,都是行銷不可或缺的手段,沒有廣告產品是很難賣出去的,日本廣告費用最多的公司,廣告費支出占銷售總額近30%,世界知名品牌就是不斷用廣告堆積起來的。

可口可樂的廣告

可口可樂前老闆伍德夫有句名言:「可口可樂99.61%是碳酸、糖漿和水,如果不進行廣告宣傳,誰會喝它呢?」

根據調查顯示,喝過可樂的人中有超過3/4購買時受廣告影響,可口可樂1901年營業額是12萬美元(下同,約新台幣365萬元),廣告費10萬,如今每年的廣告費超過6億,不惜重金的廣告宣傳,使可口可樂這種99.61%都是碳酸、糖漿和水的飲料,銷售世界第一。

人們不會盲目相信廣告,但如果重複次數過多的話,那就不一定了,中國古代有曾參殺人與三人成虎的故事,另一則笑話與大家分享;有位說話高手死後上了天堂,可是天堂實在太擁擠了,於是他想到一個點子,他開始散播地獄裡有大批寶藏而且過得比天堂享受的說法,久而久之開始有人相信,跑到地獄去,漸漸地走的人越來越多,最後連他也準備動身前往,朋友偷偷問他,這不是你編出來的嗎?沒想到他竟然回答:是啊!可是搞不好地獄真的有大批寶藏而且又舒適呢!

─ ─摘編自「飛盟廣告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