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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汽電共生不用 需量競價遭批圖利財團

多個環保團體11日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需量競價圖利財團。(記者陳柏州/攝影)
多個環保團體11日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需量競價圖利財團。(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需量競價1度電上週由10元漲到12元,台電每日花9200萬元「買回」用電大戶電量。多個公民團體11日監察院前指出,台電有限電辦法不用、有8.1GW汽電共生

電量不調度,且汽電共生1度電才2元不買,卻用需量競價12元買回工業大戶用電,根本是慷人民之慨圖利財團。公民團體同時遞送陳述書給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林全、政務委員張景森、經濟部長李世光、台電董事長朱文成等6人。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表示,台電需量競價無法源依據,卻藉節約尖峰用電名義巧立名目,讓用電大戶可利用抑制用電量套利,1度電最高可套利12元。用電大戶在平時提高企業用電,平時用越多,需量競價就可扣抵越多。更惡劣的是需量競價造成平時尖峰用電假性需求,「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玩需量競價,沒有人這樣做限電措施。」

能源局資料顯示汽電共生電量8.1GW,包含火力7.4GW、生質能0.1GW、廢棄物0.6GW。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林瑞珠說,台電「今日電力資訊」網頁中,汽電共生只有0.6GW,剛好與能源局的廢棄物電量吻合。但在台電網頁「購電現況」卻明載,迄2015年12月底簽約躉售電能汽電共生業者52家、合計裝置容量5.7GW,其中尖峰保證容量2GW,都是台電馬上可調度電量。台電口口聲聲說沒辦法買汽電共生,卻用需量競價討好、嚴重圖利財團。

媽媽監督核電廠理事長徐光蓉指出,需量競價只供大用戶獨享。大用戶最高尖峰電價最多3元左右,台電用10~12元買回大財團節省的電,反觀小老百姓與公務員卻必須犧牲舒適共體時艱。發電成本每個時間不同,台電應公布夏季每15分鐘發電成本,讓大眾了解需量競價是否圖利特定財團。太陽光電在尖峰用電時發電量最多,但收購價格卻只有6元左右,為何不提高收購價格?台電沒事就說太陽光電很貴,難道6元比12元還貴?時間電價是歷年多次能源會議的重要結論,講了十幾年台電都沒有真正實施時間電價。

需量競價PK太陽光電、汽電共生

發電類型

需量競價

太陽光電

汽電共生

1度電價

12元

6元

2元

買電每日花費

9200萬元

4600萬元

1566萬元

環團質疑

財團本來就該節省的電卻要花稅金買回,且需量競價完全沒有法源依據

台電沒事就說太陽光電很貴?難道6元比12元還貴?

能源局網頁汽電共生有8.1GW;台電網頁也標明簽約汽電共生52家、裝置容量共5.7GW;但台電每日即時發電訊息,汽電共生卻只有0.6GW

資料來源: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記者徐翠玲/製表  

台電:汽電共生發電已全用上

針對外界質疑不調度汽電共生電力製造缺電假象,並藉需量競價圖利財團,台電澄清,汽電共生以業者製程用電優先,再將用剩電力賣給台電,但汽電共生業者自用電不確定性高,無法完全接受台電調度。台電收購的汽電共生電力,包括垃圾、沼氣等發電,以及業者製程用剩餘電。汽電共生業者發電只要賣給台電,已全部納入即時供電。台電強調,汽電共生業者即使不賣多餘發電,也無法轉而參加需量競價。

夏季下午1~3點,全台用電量飆高,被稱為「尖峰用電」。台電說,採取需量競價是為了激勵用戶在用電尖峰時段減少用電,例如:最近透過需量競價就減少超過40萬瓩(0.4GW)用電量,相當於一座中型火力機組發電量。需量競價去年執行159次、近2萬5000用戶參與,減少超過1800萬瓩(18GW)用電量。

台電表示,參加需量競價者是使用台電供應電力的用戶,配合尖峰時段節電,才可獲得電費獎勵。汽電共生業者原本發電就是自發自用,賣出用剩的電,須依據「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躉售價格,不適用需量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