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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物無障礙環境考核 新北市府獲特優

空間內設置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家具,考慮輪椅使用者可接近範圍,方便使用。(內政部提供)
空間內設置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家具,考慮輪椅使用者可接近範圍,方便使用。(內政部提供)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為維護高齡及行動不便者的權益,內政部積極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之推動,內政部18日表示,2017年針對各地新建與既有公共建築物,如學校、社福機構、餐廳、行政中心及展演場所等的無障礙環境,以及騎樓整平情形進行督導與實地抽查,由新北市政府獲得「特優」。

內政部表示,去年的業務考核對象包含離島縣以外的19個地方政府,督導重點包括全臺19處新建建築物、57處既有建築物,以及12處100公尺以上連續騎樓路段。新北市政府因無障礙設施勘檢和行政措施作業較為完備,且有效改善既有建築物缺點並落實缺失通報等,獲評為「特優」。

內政部指出,為有效督導各地方政府無障礙環境的落實,考核結果納入2018年央對直轄市、縣(市)一般性補助款之核撥,對於成績不佳之新竹縣、彰化縣、台東縣、嘉義縣等4個縣市,將專函促請地方政府首長重視,將無障礙生活環境之建設及改善作為重要施政項目加強推動。

內政部說,考量有些既有場所改善較不容易,今年業務督導評分指標,會特別加重對既有公共建築物改善情形的配分,並要求地方政府調高去年度應改善完成之既有公共建築物目標件數,希望政府與民間能共同努力,持續加速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