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出,只要該項註冊獲准,未來上述活動只要出現梅莉史翠普的名字,都要支付275美元(約8026元台幣),至於為何在演藝生涯這個階段申請商標?梅莉史翠普的律師尚未回覆相關問題。
梅莉史翠普縱橫舞台劇、影壇和小螢幕40載,共拿下3座奧斯卡小金人、3座艾美獎、8座金球獎,以及一座金球獎終身成就獎。她今年以《郵報:密戰》(The Post)的表現,第21度入圍奧斯卡金像獎,刷新影史及她個人紀錄。
過去有許多知名藝人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將名字或口頭禪註冊商標,以防止他人未經同意擅用,或從標有他們名字的產品上賺錢獲益。
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紀錄,人氣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過去10年提出約60個註冊商標申請,例如歌詞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Where you been?等用在服裝、髮飾、配件和筆記本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