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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遭國安法判刑 綠委:全球獨有應解禁

日前有登山客進入管制區,遭主管機關以違反《國安法》移送、判刑。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左)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盡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讓惡法退場。(記者陳柏州/攝影)
日前有登山客進入管制區,遭主管機關以違反《國安法》移送、判刑。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左)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盡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讓惡法退場。(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日前有登山客進入林管制區,遭主管機關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移送、判刑。民進黨立委黃國書1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過去用《國安法》管制山地治安,原本是為了防制匪諜,如今卻讓許多登山客誤觸法律,「全世界可能找不到」,呼籲盡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讓惡法退場。

與會的排灣族山友阿烏查戈馬杜安表示,自己與另外8位山友去年在攀爬六順山,經過林務局檢查哨時,遭林務局人員以《國安法》開單舉發,最終遭判6個月徒刑與易科罰金。他質疑,為什麼行為正當的善良老百姓,爬山卻要被當成匪諜看待?

黃國書說,把用來管匪諜的《國安法》拿去對付登山客,「這實在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他表示,近年政府希望推動生態觀光,以親山近水為號召,但其實許多熱門登山路線,如台中的鳶嘴山、稍來山、谷關七雄或合歡北峰,都在《國安法》管制區中。

黃國書認為,《國安法》前身是《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當初入山管制原意是考量治安及國防,但解嚴以來從未修正。他要求內政部、國防部釐清《國安法》管制區劃設,山地管制解禁已是朝野共識,呼籲盡速完成協商。

對此,與會的林務局科長吳學平回應,林務局會按照既有的規定去管制,但對熱愛登山的山友,雖然仍會在重要的林道出入口設置管制點,但基本上是管車不管人,且自從去年開始,已不再開勸導單,以此尊重主管機關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