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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佔立院 黃國昌等人確定無罪

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台灣高等法院13日上午二審宣判,仍判立委黃國昌等22人無罪。圖為太陽花學運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台灣高等法院13日上午二審宣判,仍判立委黃國昌等22人無罪。圖為太陽花學運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檢方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時任學者的立法委員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一審以本案符合「公民不服從」等阻卻違法事由,判22名被告均無罪,案經上訴,高院13日仍判黃等22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全案幾已確定。

合議庭表示,太陽花學運肇因於反服貿黑箱,民眾陳抗並未主動攻擊警方,雖然過程中發生警推擠衝撞,但沒有人持器械攻擊,亦無嚴重流血衝突;基於人民有權利向政府陳情或抗議,雖不認同被告主張「公民不服從」,檢方上訴指控黃國昌等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沒有理由,駁回上訴。

合議庭也指出,立委是人民委託、行使民意,但卻做出重大違法行為,侵害人民權益。學運的陳抗行動主要是希望改變立委做出的決定,使主權回歸民意。民意如流水,既能載舟、亦能覆舟,期盼有權力者,能傾聽民眾之心聲。

太陽花學運占立院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皆無罪的案件,只有在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時才能上訴,全案幾已確定。

對於判決,黃國昌表示,服貿協議踐踏我國民主憲政,當時的強行闖關,才有太陽花學運,有罪的應該是當時掌權的馬英九政府,以及違憲並違法強行將服貿審查通過的時任立委張慶忠。

黃國昌強調,希望接下來的行政院323、324活動的審判,承審法官也能用相同高度來看待,立委未盡法定職責、違法亂權,踐踏憲政秩序,這些才是引發公民集體抗議的主因。

學運領袖陳為廷表示,判決結果就是告訴習近平「你可以稱帝、可以無限期延長你的任期」,但台灣是民主國家,不要想說可以隨便越雷池一步,否則台灣人民會起身抵抗,當人民起身抵抗,民主和司法會保障人民的權利。

陳為廷也指出,中共不要小看台灣,香港法院雖判雨傘革命學運領袖黃之鋒等人無罪,但判決的結果代表著香港司法遭到限縮,現在的香港局勢非常艱難,但千萬不要放棄,台灣人與香港站在一起。

民間司改會則指出,反黑箱服貿運動應該視為「公民不服從」的意志展現,而不僅只是用《刑法》加以處罰,法院能站在《憲法》的高度來檢視,這一點值得肯定。希望本案可以成為指標性判決,給檢警系統一記當頭棒喝,各機關都應尊重集會遊行,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昔日是轄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現為台北市警局副局長方仰寧表示,尊重二審判決,但站在警察職責上,認為群眾仍是「非以正常方式」進入立法院,未來警察依法執法,見有不法行為就要追究,不會因為單一事件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