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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政院版《轉退條例》教團籲保障師生權益

未來10年間,全台可能約40所大專遭遇退場危機,預計衝擊上萬名師生,教團呼籲,應確保退場無利可圖,並保障師生權益,也建議政府接管瀕臨退場的學校。(高教工會提供)
未來10年間,全台可能約40所大專遭遇退場危機,預計衝擊上萬名師生,教團呼籲,應確保退場無利可圖,並保障師生權益,也建議政府接管瀕臨退場的學校。(高教工會提供)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教團表示,未來10年間,全台可能約40所大專遭遇退場危機,預計衝擊上萬名師生,預估上千億的公共資產(如校地、不動產等)將岌岌可危。由於私校轉型退場條例草案將進入立法院審議,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教團呼籲,應確保退場無利可圖,並保障師生權益,也建議政府接管瀕臨退場的學校。

高教工會25日發布新聞稿提到,行政院核定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即將進入立法院審議,但草案中卻沒有條文能實質介入監管、有效導正辦學違失,確保校產能歸公使用,不落入既有校董掌控

從政院版轉退條例草案內容來看,雖然草案中提到為強化監督,當學校有教師欠薪、財務嚴重惡化等情形,應進行專案輔導管制,但實際上卻是弱化監督,學校有明顯違失卻不接管。

他們認為,學校不論是「停招後停辦」或「直接停辦」,權益將受到嚴重衝擊的肯定是校內的師生,而絕非停辦後仍有校產利益的校董。例如永達技術學院,在學校停辦後,老師失業、學生失學,但校董卻不必退場,繼續把持鉅額校產,且停辦後3年間,校產竟還「花掉3億元」,單是「行政管理費用」,3年就花掉1億800萬元。

高教工會建議,轉退條例草案以「專案輔導」取代「接管」,且草案中針對保障師生權益的做法只有協助學生轉學和協助教師參與就業服務訓練,並未保障學生原校畢業的受教權,及優先遷調或介聘教師至校內外的適當工作。

為了讓轉退條例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高教工會認為,應確保退場無利可圖,學校轉型資源應限制高教領域,以確保高教資源的妥善運用,在學校出現財務困難等狀況時,就應主動專案輔導,不是等危害師生權益後才以「輔導」取代「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