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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昆:大學教職員當董事可討論

教育部長吳茂昆表示,私立大學教職員擔任董事可以討論,但不一定要用「勞工董事」這個名詞。(記者陳柏州/攝影)
教育部長吳茂昆表示,私立大學教職員擔任董事可以討論,但不一定要用「勞工董事」這個名詞。(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江禹嬋 /台北報導】教育部長吳茂昆24日在立法院表示,私立大學教職員擔任董事可以討論,但不一定要用「勞工董事」這個名詞。

吳茂昆24日受邀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立委柯志恩質詢時問吳茂昆,是否支持私立大學設置「勞工董事」,吳茂昆表示,教育部同意教職員擔任董事,但不一定要用勞工董事這名詞。

他說,私立大專教職員擔任「公益董事」是可以討論的,但柯志恩質疑公益董事和勞工董事不同,私校教職員不能擔任自己學校的公益董事,必須「他校」才行。吳茂昆則說,就他理解《私校法》並沒有設限。

另外,柯志恩質詢提到,吳茂昆曾在2005年到蘇州參加國際科學理事會,又到杭州參加高新技術高峰論壇,吳茂昆坦承是實情,但都有申請。柯志恩指出,科技部發函表示吳茂昆當時只有申請到蘇州,沒有申請到杭州,吳茂昆回應確定有申請,還歡迎柯志恩去查,如果沒有就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