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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老車全淘汰? 環署:限二行程機車 及1~3期大型柴油車

《空氣汙染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後,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20日主持記者會,再度澄清,受影響對象只有二行程機車跟1~3期大型柴油車。(中央社)
《空氣汙染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後,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20日主持記者會,再度澄清,受影響對象只有二行程機車跟1~3期大型柴油車。(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對於外傳出廠10年以上舊車將強迫淘汰,引發民眾不滿,環保署20日重申,目前只針對高汙染二行程機車及1~3期大型柴油車規劃加嚴標準草案;四行程機車、小客車、小貨車及加裝濾煙器的3期大型柴油車均不受影響。此外,加嚴標準草案尚需與各界溝通對話及考量車輛改善技術的可行性,完成修正後,才會公告實施。

環保署規劃的加嚴標準草案,受影響的對象為2003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2006年9月30前出廠1~3期大型柴油車。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據統計,大型柴油車將近8萬輛排放的汙染占比近16%;二行程機車約8萬輛汙染占2.3%,這兩者汙染比1,200萬輛四行程機車(汙染占2.7%)還高,因此列為優先管理對象。

環保署目前規劃加嚴管制標準,二行程機車部分,從2020年起,2003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機車定檢或路邊攔檢標準加嚴為2004年起實施的4期標準(一氧化碳3.5%及碳氫化合物2,000ppm)。大型柴油車從2023年起,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1~3期大型柴油車須符合2006年10月1日起實施的4期標準(黑煙不透光率1.0m-1)。

詹順貴說,環保署對於個別弱勢、偏鄉車主汰舊有困難,仍會研擬專案輔導補助。另外,骨董車部分,環保署規劃專案管理方式,希望骨董車主做好自主管理,並且在平日交通尖峰時段、或空品橘色以上警戒時,不要上路或迴避行駛空品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