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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推人權問責法 立委:台灣要跟進

歐洲議會週四(3月14日)壓倒性通過決議,敦促歐盟層級、以及28個成員國,都各自制定類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制裁機制。圖為示意圖。(FREDERICK FLORIN / AFP)
歐洲議會週四(3月14日)壓倒性通過決議,敦促歐盟層級、以及28個成員國,都各自制定類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制裁機制。圖為示意圖。(FREDERICK FLORIN / AFP)

【記者李怡欣、吳旻洲/台北報導】歐洲議會週四(14日)壓倒性通過決議,敦促歐盟層級、以及28個成員國,都各自制定類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Magnitsky Act)的制裁機制,精準制裁迫害人權的外國政權政客。

《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針對迫害人權嚴重的特定國家政府官員施予制裁,限制入境、凍結財產,並禁止官員在立法當地國進行財產交易,該法由美國在2016年率先通過、生效,接著加拿大、英國、波羅的海三國等6個以上國家,也接續完成相關立法,目前法國、澳洲等國也在推動中。

促歐盟與成員國立法 共享制裁名單情資

歐洲議會這項決議,目的是敦促歐洲各國,以具體立法精準制裁人權惡棍與貪腐政客,施予凍結其資產、禁止入境等制裁;同時盼成員國彼此交換制裁黑名單;而且對於先前已立法的成員國所發布的制裁個人名單,希望各成員國也拒絕發給入境簽證。提案還強調,包括國際刑事追訴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仍是歐盟努力的主要目標。

週四(14日)表決前,歐盟執行委員會執委 哈恩(Johannes Hahn)12日在歐洲議會大會上發言指出,「世界各地的人權正遭受攻擊,需要我們持續竭盡全力,防止嚴重侵犯人權行為。」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主席 郝塔拉 (Heidi Hautala)表示「歐盟人權工具箱必須適應改裝(adapt)。全球制裁制度,是實現這目標的最佳工具之一。」 郝塔拉並點名中共等五個國家的嚴重情況。荷蘭籍歐洲議員沙克(Marietje Schaake)發言指出,「鑑於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一般,經常在癱瘓狀態,並受到否決權阻撓。歐盟應該展現領導,並加入積極的聯盟。如果你想如此看待她,有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波羅的海三國,已制定馬格尼茨基問責法。」

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副主席蒲睿達(Cristian Dan Preda)2月22日訪問臺灣期間受訪指出,多個黨團都支持立法,精準制裁迫害人權的外國政權與政客;他們正在討論研議,推動歐盟層級立法、也希望各會員國也採取立法行動,他希望歐盟層級的法案,能跟成員國法案相結合,形成歐洲一致的立場。

被媒體問到,中國人權情況持續惡化。蒲睿達強調,歐洲相當關切中國的情況,而「人權議題」向來在歐盟對北京的討論清單上,他在歐洲議會人權小組也在努力,但他坦承,共產政權建立在謊言與恐怖上,要與中共對話「很困難」。

蒲睿達與許多關心中國人權的跨黨派議員,曾多次提案支持諸如:法輪功、維族與基督徒等受到中共迫害的團體,也舉行聽證會關注中國宗教自由議題,此外,世界上仍有少數地方存在宗教與種族迫害,議員們將持續提案,通過決議案。

全球聯手制裁 台立委:台灣要跟進

立委王定宇15日受訪表示,《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有權力的迫害者,一般百姓不受影響,這個「指向性很有正當性」,也能提升各國國家安全。王定宇也特別提到需要關注的情況,例如中共迫害法輪功團體、維族、西藏人,以及香港民主人士,或是非洲人權不彰國家的的情形。

王定宇預期,歐洲議會壓倒性通過,相當程度也代表議員本身所屬國家的態度,「相信接下來,各國也將共同擬定(立法)過程」。王定宇強調,如果全球主流國家都通過這類法案,「全球聯手」讓迫害人權、貪腐之人無處可逃,讓這些人的資產在全世界各國無法流動,對各國安全、國際人權提升有極大助益,「這個是人類文明史上偉大的一章」。

王定宇說,「台灣不能落隊」,台灣有考慮跟進立法,也許立法名稱不會一樣,但相關討論跟執行都一直在討論中,希望在最近的會期能夠立法,至少他個人會去邀集相關的國會議員連署,把台灣版的法案提出來。

立委:該決議針對中共而來

立委林俊憲則說,過去也有其他立委提議過類似法案,他認為台灣也可以列入考量。他強調,侵害人權是普世所不能容忍的,世界各國之所以會紛紛跟進立法,代表迫害人權的罪行有惡化的趨勢。

當前的中國大陸,林俊憲說,已是迫害人權的重災區,;過去世界各國認為,讓中共加入WTO,通過經濟發展能改善人權,但卻適得其反,結果證明共產黨越有錢越獨裁、越迫害人權。而當前歐美各國已經看清中共,也明白許多中共官員把許多金錢資產都藏在西方國家,所以此項決議很明顯是針對中共而來。

國民黨籍的內政委員會立委許毓仁則表示,台灣最快方式,是修改既有的現行法。他認為,提出一套全新法律來推動立法,很花時間、會期內不易完成,修改既有的現行法律比較快、可能也會更順利,例如可在既有的《洗錢防制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法律中,再增修人口販運、人道與人權相關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