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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網路販售防蚊掛片 最高可罰30萬

環境用藥3不原則(記者袁世鋼/攝影)
環境用藥3不原則(記者袁世鋼/攝影)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環保署化學局16日公布「107年環境用藥查核計畫」成果,其中違法案件多為新樣態的網路廣告,多屬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的民眾,在網路電商平台進行廣告販售未經許可輸入的日本防蚊掛片,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處6至30萬元罰鍰。

化學局局長謝燕儒化學局局長謝燕儒(記者袁世鋼/攝影)

化學局局長謝燕儒表示,去(107)年查核環境用藥違規案件,包含無照網路廣告、未經許可輸入之偽藥、標示不實及有效成分含量超標等4項,其中特別針對違法網路廣告進行宣導,無照的民眾不可私自販售環境用藥,包含防蚊液、蟑螂螞蟻藥等,若民眾從國外購買環境用藥帶回台灣,請勿透過網路電商平台自行販售,違者將依法開罰。

未經許可輸入之防蚊貼片未經許可輸入之防蚊貼片(記者袁世鋼/攝影)

謝燕儒強調,目前僅針對販售業者進行裁罰,並呼籲民眾應遵循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的「3不原則 」,消費者切勿在網路上購買無照業者所販售之環境用藥,即使是有照業者,也須留意商品是否有許可證字號及中文標示。化學局副局長陳淑玲表示,對於首次不小心觸法的民眾,各地方環保局可依據情況做裁量或勸導。

化學局局長謝燕儒進行偽藥說明化學局局長謝燕儒進行偽藥說明(記者袁世鋼/攝影)

化學局表示,針對違法網路廣告,去年已辦理108場教育宣導活動,共計約2萬人參與;定期邀請網路電商平台業者召開座談會,請業者配合告知會員相關法規規定,並使用系統及人工審查協助下架違法廣告。化學局表示,業者可協助向主管機關提供違法刊登者資料,並提供關鍵字查詢平台給業者查詢篩選。

《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汙染化學物質「滅蟻樂」《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汙染化學物質「滅蟻樂」(記者袁世鋼/攝影)

另外,化學局指出,查獲未經許可輸入的偽藥中,有8件成分含有《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汙染化學物質「滅蟻樂」。謝燕儒強調,因其成分不合法、賣家也未經許可,在海關即被查獲,市面上並未販售,請國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