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台貝跨國反腐 友邦貝里斯簽「廉政合作協定」

總統蔡英文(右2)與貝里斯總督楊可為(左2)、貝里斯檢察總長裴瑞斐(左)簽署廉政合作協定。(中央社)
總統蔡英文(右2)與貝里斯總督楊可為(左2)、貝里斯檢察總長裴瑞斐(左)簽署廉政合作協定。(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灣與中美洲友邦貝里斯建交30周年,貝里斯總督楊可為(His Excellency Sir Colville Young)受邀率檢察總長兼法務部長裴瑞斐(Hon. Michael G. Peyrefitte)等一行6人,於2日訪台並簽署「廉政合作協定」,奠定廉政合作領域良好基礎。

廉政署去(107)年底研擬廉政合作協定草案,貝里斯今年2月表達合作意願,於台灣與貝里斯建交30周年之際,在總統蔡英文及總督楊可為見證下,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及檢察總長裴瑞斐正式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廉政合作協定」。

廉政署認為,此協定為台灣第一份與邦交國所簽訂的廉政合作協定,意義深遠,未來台灣與貝里斯將在交流互訪、專業技能、執法情資等領域,發展實質廉政合作關係,打擊跨國犯罪。

去年4月,廉政署舉辦「2018年邦交國廉政研討會」,邀請中美洲5個邦交國廉政業務機關代表到台灣,透過專題座談,交流各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制度,分享推動揭弊者保護立法經驗,友邦代表對於台灣廉政領域的積極作為印象深刻。

而貝里斯3年前簽署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UNCAC),成為第184個簽約國,並成立廉政委員會,裴瑞斐隔年11月,率團前往維也納參加UNCAC締約國會議,受到讚揚為第一個準時提交自我評估清單的國家,聯合國去年上半年也指派專家前往貝里斯實地考察評估,未來可使台灣反貪腐法制得與國際接軌,落實「強化國際合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