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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無預警資遣員工提告 華視:尊重採取法律途徑 

華視企業工會29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指資方今年4月無預警資遣10名員工,其中8人至今未與公司和解,工會委任律師協助當事人提告,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求償欠薪。(中央社)
華視企業工會29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指資方今年4月無預警資遣10名員工,其中8人至今未與公司和解,工會委任律師協助當事人提告,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求償欠薪。(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綜合報導】華視今年4月22日無預警資遣10名基層員工,2人與華視達成協議,另8人則因不滿被無預警資遣,29日在台北市產業工會及律師詹文凱陪同下,赴台北地院遞狀提告。

華視新聞部前員工馬慧娟表示,一直把華視當成家,在4月22日當晚5時55分下班前,被告知華視因業務緊縮,10名基層員工與華視的僱傭關係到當日為止,當晚12時門卡就被禁,工作在隔天早上就被取代。

馬慧娟表示,在華視服務33年,一路走來對華視即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何要接受如此對待,被資遣員工中有6人快要60歲,這其中是否存在中高齡歧視情況。過程中,華視以其中2名員工已達成協議為由,表明勞資雙方有進行良性溝通,但事實上對其他8人不聞不問,華視也寄出存證信函告知遭遣員工,再進入公司就是私闖民宅。

律師詹文凱表示,華視以《勞基法》中的業務緊縮為由,資遣8位當事人,不符合法定要件,並且華視在資遣員工後,還在徵才網站上招募新人填補職缺,並持續委外廠商進行字幕及安管工作,能看出華視根本不存在業務緊縮的問題。

詹文凱認為,華視沒有考慮到「最後手段性」的問題,因解僱是最後手段,華視作為公廣集團一部分,營運策略、方向出現問題,應該由決定的高層負責,不應由基層員工負責,特別是公廣集團及公視基金會董事表現的是社會良心,應該照顧少數族群利益,卻要求勞工犧牲,顯得格外諷刺。

對此,華視公關室主任吳御瞱受訪時表示,之前已經開了3次協調會,但因目前財務緊縮,截至今年10月為止,累計虧損金額達15.5億元,而這些員工開出希望給付資遣費直到屆齡退休為止的資遣條件,華視無法負擔,協議無法達成,「因此尊重他們採取法律途徑」。並強調,華視的調整人員名單絕無年齡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