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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證據」德富商述倖存經歷(中)

中國監獄強制犯人勞動,羅特表示,如果從條件非常惡劣的奴役勞動中進口商品,將違反德國自己的法律。示意圖。(Getty Images)
中國監獄強制犯人勞動,羅特表示,如果從條件非常惡劣的奴役勞動中進口商品,將違反德國自己的法律。示意圖。(Getty Images)

【記者黃芩、莫凌/德國波恩報導】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同乘一條船

在被非法關押了3年多之後,羅貝爾特・羅特(Robert Rother)終於可以走上法庭。第一次庭審時,羅特終於見到了他的合夥人、前女友安吉麗娜,她蒼白著臉,眼睛盯著地面,不跟他對視。他們雙方律師都為他們進行無罪辯護。

羅特在書中寫道,像我一樣,安吉麗娜一再重申她的清白。審判過程中沒有聽到一個證人的證詞,判決完全基於警方漏洞百出的調查結果。

當我的辯護律師對警方的調查提出懷疑和質問時,主審法官正義凜然似地大聲咆哮,讓廳裡聽審的人都嚇得抖了一下。(他稱)這是對警方及檢察官工作能力的「汙衊」,他不能允許。

「我的律師楊謙武(Qianwu Yang,音譯)要求法庭展示被警方沒收​​的我的筆記型電腦的內容。(法庭)藉口令人驚駭,例如調查人員尚未對蘋果電腦設備進行評估,因為他們沒有蘋果電腦充電器。所有這些都很荒誕。最後法庭檢查完所有電子郵件後得出結論,郵箱中沒有我與據稱受到合同欺詐的證人之間的聯繫。」

儘管如此,法庭還是以「嚴重詐騙合同」罪判了羅特8年徒刑。「8年,該死的漫長時間」他在書中寫道,「但是安吉麗娜要怎麼說呢,她被判了終身囚禁。」

羅特對記者表示,幸虧安吉麗娜沒有出賣他,也因為他是德國人,獲刑8年,身為同一案件中的中國人安吉麗娜要被終身囚禁。

「在中國要判你刑很容易,因為有中國的『法律』,甭管你是加拿大人、美國人、哥倫比亞人還是哪國人,在那兒判你刑絕對『合理』。」羅特說,「如果他們想判你的刑,總能找出點什麼理由來。」

說到中國法律與德國的不同之處,羅特說:「根本無法進行比較,中國沒有法律。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都坐在同一條船上。」

德國法律教授:在中國幾乎沒有無罪釋放的

在《龍年》書中有張圖片,被警察押送走出法庭的羅特笑容燦爛,令人不解。讀過書之後才明白,羅特在100多名記者面前始終抱持著這種笑臉,他在用形體語言傳遞這樣一種訊息:整個審判過程就是一場滑稽鬧劇。「除了信仰之外,還有一樣東西他們不能奪走,就是我的高傲。」

第二天,很多報紙刊登了這張圖片,「人們也許會覺得我是個瘋子,他們看不出我剛因為『嚴重的合同欺詐』被判了8年徒刑。」羅特寫道。

在書中羅特寫道,2018年羅特被釋放回到德國後,他在研究中國法律時,找到一篇2017年初德國之聲(DW)對科隆大學中國法律文化教授比約恩·阿爾(Björn Ahl)的採訪。中國(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建議不要效仿三權分立和獨立司法機構的原則,他要求所有法官「堅決與三權分立、憲政民主和具有西方特色的獨立司法機構保持距離」。

書中還寫道,阿爾教授講述很多中國律師呼籲,刑事判決應更多以庭審為依據。教授提到,「到目前為止,辯護律師實際上沒有能力為被告辯護,判刑主要根據警察紀錄和其他文件來決定。(要辯護)很難,因為中國擁有強大的警察機關,這個系統的影響力非常大,用法律來制約他們絕非易事。在刑事訴訟中,定罪率遠遠超過99%。幾乎沒有無罪釋放的。要在中國進行公正刑事審判,還需要很長時間。」

「我意識到,我在審判前拘留期間犯的最大錯誤是:沒有賄賂任何人。」羅特寫道。

重新審視內心 人真的可以找到神

當談到羅特先生是如何在中國堅持度過這漫長歲月,精神上沒有被打垮,他說主要有兩個方面。

「首先,我希望能講述自己還有監獄中的朋友們的經歷,能讓全世界了解中國的真實情況。在監獄我跟各種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打交道,從他們身上學到了很多,彼此間進行非常深刻的交流。」羅特介紹說他被判刑8年還說是短的,別人還很羨慕。因為他們中很多人都被判無期或死刑。「我得安全地活著出去,才能講述他們的故事。」

「第二是信仰。在監牢我已經閱讀了所有有關道教、佛教的經文,還有《聖經》等方面的書籍。」羅特說,「我對人類價值觀的看法改變了。」提到自己最大的改變,羅特說,「看世界的角度不同了,一切都不再一樣,真的找到了神。」

「人能非常清楚了解到,有一種更高的力量存在,引導並教導著我們,帶領我們走上正路。」他說,「這是一種來自內心的生機,我由著祂引導。當人處於困境,例如監獄中時,就會深切體悟到這點,這種力量就在身邊。」

在書中羅特寫道,所有的一切都是神賜予的禮物。在被關押的最初,他曾經歷了怨恨,心中充滿憤怒,「我們每天都要忍受著不斷的虐待和屈辱。(獄警)強迫你玩他們的悲慘遊戲(強迫洗腦,侮辱人格、挑撥囚犯之間的關係),對此你無能為力。我們必須忍受他們的再教育措施,他們本身是全世界最厚顏無恥的罪犯。」

很多人自棄自暴,慢慢變得瘋狂,像沒有靈魂的生物被操控。羅特不想過這樣的生活,仇恨會讓他變得沒有人性。

他開始反思,「為什麼過去金錢、虛榮和榮耀,對我來說比世界上什麼都重要?」他還反思自己,為什麼那時要不惜一切代價引人注目,那些輕浮的舉止、奢侈的生涯為什麼沒讓他感到難堪。「我真愚蠢。我在追求財富時,沒注意到已經喪失了慈愛、道德、正義和尊重,變得如此冷漠。我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才看明白這點。」

羅特在書中描述了自己轉變的過程,認為所有這一切純粹是來自神的禮物。信仰將他從崩潰邊緣拉了回來,成為僅剩的唯一所有。「甚至監獄裡無所不能的國家權力也無法奪走我的信仰——神和我自己的信仰,因此我維護了自己的尊嚴。」

「在監獄中,不同種族人們都在祈禱,他們說除非殺了我們,否則就不會停止祈禱。」羅特說中國(中共)政府和警察都有些害怕,「他們意識到,如果人有宗教信仰,會獲得超強力量。因為信仰是控制和操控的障礙,這也是為什麼維吾爾人要被消除的原因,法輪功學員也一樣。」

進口奴工產品傷害人的尊嚴 違背德國《基本法》

判刑之後,羅特鬆了一口氣,以為就要離開被扣押的地獄了。到了東莞監獄他才明白,原來拘留所只是通往地獄的前廳。羅特在書中這麼描述。

在東莞監獄,每天9小時、每週7天的奴工,在監獄生產各種產品。羅特告訴記者,「那時我們主要生產高頻變壓器,為一家美國公司進行批量生產,並將它們銷往世界各地。」他說,「我們還生產帶有德國車徽標的模型車,還為一家大型美國公司的行李箱製作轉鎖,還製作了各種語言的聖誕賀卡和新年賀卡。」

羅特告訴記者他們在東莞監獄裡的作息時間:7時~12時幹活,然後午餐和午睡;14時~18時幹活,然後晚餐;19時~21時接受洗腦,觀看《新聞聯播》,聽警察告訴你任何故事,或者必須看一些電影和有關共產中國的宣傳,例如「一帶一路」等。「我們被告知這些都很好,因為……。」「人不能獨立思考,否則就剝奪你的一切。」

如果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會帶來什麼後果呢?羅特說,「他們通常會給你找麻煩。例如讓你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住,或挪到廁所旁邊住,直到你閉上嘴。對你的朋友說你的壞話,讓他們疏遠你。他們有各種方法給你製造麻煩。」

強制勞動每月可掙22元人民幣(按當時兌換率少於3歐元)。「如果沒有這筆錢,就不能額外的購買食物和打電話。」羅特告訴記者,如果有人因為生病不能幹活,等待他的可能是懲罰,不讓打電話,不讓購買食品,要面壁而坐,不能參加娛樂活動,甚至被電擊,或是罰坐帶尖刺的鐵椅子。

「受到過這種懲罰的人身體損傷很大,無法正常行動,人就像沒有生命的移動體。」羅特說,中共警察經常使用這種懲罰,帶尖刺的鐵椅子隨處都是,人人都能夠看見。當有人坐在上面被懲罰時,更多的是為了震懾其他人。

至於說在德國,如果不關注中國人權,只考慮從中國購買廉價商品,是否也是對德國人造成傷害。「當然」,羅特表示,「我們在德國有《基本法》,第一條中說『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德國人有責任在世界範圍內實施這條法律。如果我們真的代表我們國家的話,就應該遵守我們自己的法律。必須認為人的尊嚴不可侵犯。」

「如果我們現在從條件非常惡劣的奴役勞動中進口商品,將違反自己的法律。」羅特表示,「當人被用酷刑威脅去勞動,你無法說這種行為是有尊嚴的。這是我們現行政治中的錯誤,我們必須從自身認識到這一點。」

「德國是有法律的。」他說,「而我們是否能遵守,這裡有很多東西需要關注和改變。」(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