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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保護國家祕密 成中共操控疫情藉口

大紀元獨家獲得南寧市政府2月13日「關於印發疫情防控期間保密工作規定的通知」,揭示出中共視疫情真相為「國家祕密」。(大紀元)
大紀元獨家獲得南寧市政府2月13日「關於印發疫情防控期間保密工作規定的通知」,揭示出中共視疫情真相為「國家祕密」。(大紀元)

【記者何堅/報導】「國家祕密」在中國社會,已成為中共迫害民眾、掩蓋真相最常用的藉口之一。即使是在席捲全球的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大瘟疫中,中共亦不忘加強保密工作。《大紀元》最新獲得的中共內部文件,揭示出,中共在大疫中嚴防死守的「祕密」,實際是能夠挽救生命的疫情真相。

儘管正是因為中共瞞報疫情並封鎖信息,才導致中共病毒(新冠病毒,COVID-19)蔓延全球,造成巨大的生命和經濟損失,中共及黨媒卻反覆宣傳「信息透明才是特效藥」等口號。

不過,《大紀元》近期獲得了南寧市政府2月13日《關於印發疫情防控期間保密工作規定的通知》。這份被中共標註為「不予公開」的文件揭示出,中共在防疫中以保護「國家祕密」為由,嚴禁外界獲知包括疫情資訊在內的、任何未經黨准許公開的信息,用行動阻止信息透明化,坐視中國和各國民眾的生命健康陷入病毒感染的巨大危險中。

那麼在大疫中,中共嚴防死守的「國家祕密」,到底是什麼?

中共下通知 嚴防泄露疫情防控「國家祕密」

《大紀元》獲得的這份通知顯示,中共南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2月13日將保密文件《南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期間保密工作規定》,下發給各單位,要求「堅決防止疫情防控期間發生失泄密事件」。

1. 該《疫情防控期間保密工作規定》第二條要求「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中共在規定中所指的涉密文件或信息,包括什麼?

根據該保密規定,中共的涉密文件和信息,是指「疫情防控期間,各種緊急文件、緊急傳達、緊急事件」,尤其是「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內部敏感信息或尚未經得指揮部領導審批同意公開的信息」等。

從歐美到日本、台灣,世界各地的科學家和衛生官員們都相信,信息及時透明才是防控疫情的關鍵。然而,中共南寧市防疫指揮部的《保密工作規定》,卻將涉及防疫、事關生命健康的關鍵信息,規定為必須保密的「涉密」資訊。

在這場大疫中,中共南寧市保密規定所指的「內部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其實就是疫情真實數據等資訊。

該保密規定要求,嚴禁將這些信息,包括「文檔、圖片、聊天記錄」或「領導批示件」等截圖外傳,也不准通過「微信、郵箱等公共媒介傳播」。該規定還「嚴禁在手機通話、短信、微信等通訊方式中涉及國家祕密」,也不准「在家中談論」。

2. 該規定第三條要求,「加強涉密載體保密管理」。

該規定嚴格限定了疫情防控中涉密文件資料的保密管理。規定要求,「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密文件、資料等」必須在部門、單位內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資質單位印製;嚴禁在辦公場所以外的地方複印掃描重要敏感文件、資料,謹防泄密。

該規定還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對涉密載體的管理要堅持專人專管」。

這些要求表明中共極為擔心疫情信息被泄露。

3. 第四條「加強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中的各項規定,則表明,中共對於疫情防控中的涉密(敏感)信息外泄的擔心,已經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開會時連窗戶都不敢開,要謹防隔牆有耳。

例如該規定要求,即便是對涉密辦公場所進行清潔消毒、開窗通風時,也「要切記保密要求」。

甚至是「在召開疫情防控涉密會議時間較長、確需開窗通風時」,也務必「要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4. 第五條規定「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對疫情信息的公開發布,制訂了極其嚴格的保密和審查要求,其實就是禁止醫生、護士等參與防疫的工作人員,對外披露疫情真實信息。

例如,該條規定要求防疫工作人員,「不得在公眾場合、微信群、QQ群等傳播發布與疫情防控工作有關的保密信息,不得轉發和傳播未經證實、未公開發布和未走完發布程序的信息,嚴禁就疫情防控工作私自接受媒體採訪」。

該條規定還要求對外發布重要疫情信息時,「應根據信息的重要程度,逐級報指揮部相關領導審核,統一由指揮部進行發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發布」疫情防控中的國家祕密;還要「嚴防越級發布、超前發布、不當發布」。

實際上,即使是在1月20日,中共迫於國內外壓力、部分披露病毒人傳人的信息之後,中共繼續隱瞞疫情,嚴守「國家祕密」,並以打擊謠言的名義,嚴厲打壓揭露疫情真相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