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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抽查嬰兒床 近7成結構不安全

市府呼籲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台中市政府提供)
市府呼籲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抽檢市面販售的嬰兒床6件,檢驗結果在構造安全性方面,不符合CNS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國家標準的產品有4件,顯示近7成的嬰兒床「結構安全性」有待加強。市府呼籲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於106年間即修訂公布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標準,但自今(109)年9月1日起,才將嬰兒床列為商品應施檢驗項目,為了避免法規上路前的空窗期,這次查核檢驗項目包括初始穩定性、床內部的孔洞、縫隙及開口、床外部的頭部夾陷、鉤絆點、最終穩定性等。

李局長說明,這次抽查的6件嬰兒床中,4件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主要問題在於構造安全,例如:嬰兒床內部的孔洞開口略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受傷、嬰兒床上的小物件容易分離,可能導致嬰兒危險吞嚥、嬰兒床上有會產生鉤絆點的部位,可能造成嬰兒衣物纏繞導致窒息危險等。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對於安全結構不符標準的4件嬰兒床,已要求業者停止銷售;業者也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換配件補強安全性或是一年內可無條件更換配件、維修特殊保固方案或六折換購方案等。

另稽查結果,4件不合格產品中,有2件中文標示也不符規定;6件嬰兒床的使用說明書全部有待改善。法制局指出,全部業者也允諾提供符合標準的新版使用說明書,消費者可向業者索取或於廠商網站下載;關於2件嬰兒床「中
文標示」未符規定部分,已依照商品標示法規定,命業者限期改善,或移由業者所在主管機關續行處理。

消保官提醒民眾,嬰兒床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如有購買不符標準嬰兒床產品者,請盡速聯繫業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