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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 實價登錄2.0要逐戶登錄

行政院會10日拍板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修正草案。(內政部簡報資料提供)
行政院會10日拍板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修正草案。(內政部簡報資料提供)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為了健全房市、遏止不當炒房,行政院會10日拍板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修正草案,未來「實價登錄2.0」個案資訊將改為逐戶登錄,登錄不實最高將罰75萬元,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10日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等三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一、目前預售屋成交資訊,是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才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這次修法將申報時機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需逐案申報。 

二、成交案件揭露實價到門牌地號,內政部表示,現行門牌(地號)以30號區間揭露,這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高國家,完整顯示門牌或地號,但個人資料仍加以保護不會洩漏;此外,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都有查核權。

三、未申報或價格不實,可處3-15萬元不等罰鍰,3次未改正,再連續加重處罰15萬75萬元,且包含多戶(棟)建物交易之案件,將以1戶(棟)1罰為原則。同時,政院也修法禁止透過未上市股票交易,來移轉不動產逃稅的管道。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表示,提供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改善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助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及消費糾紛,對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落實居住正義,相當重要。

另,行政院也通過財政部提出的「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蘇貞昌表示,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本次修正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防止有心人士鑽營逃漏,遏止房地炒作。同時,排除未滿5年高風險新創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