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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社工回捐陋習 綠營提吹哨者保護機制

中市民進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相關制度面提出「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等五大訴求。(記者黃玉燕/攝影)
中市民進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相關制度面提出「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等五大訴求。(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臺中2家保護性機構1月遭舉報,要求社工薪資必須回捐,引發各界質疑該案只是冰山一角、早行之有年。中市民進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邀請立委及中央部會共同協調,並針對相關制度面提出五大訴求。台中市府社會局強調,嚴禁社工薪資回捐陋習,已要求違規協會將薪資全數退還當事人,並採最重處分,停止協會補助資格五年。 

民進黨團指出,所謂「回捐」與以往預先扣留薪資的方式不同,而是為了符合市府核銷文件的要求,機構會先以全額薪資給付,再要求社工將回捐款項匯入機構主管私人帳戶;此手法若非當事人現身舉報,依據市府現行補助要點實難規範。此外,針對該機構今年度計畫貿然停止補助,恐讓現職社工面臨年前失業,受服務個案也會有風險。

立委莊競程表示,過去幾個月,發現高雄、竹北都有類似案例被揭發,連同本案受害人遍佈台中、南投,顯見已是全台普遍存在的現象。立委陳柏惟表示,要求社工以「共體時艱」、「做善事」來自我剝削,不僅對專業的不尊重,在現況人力不足情況下,更難以留住專業人才,造成惡性循環。 

民進黨團總召謝明源表示,政府落實社會安全網,必須保障第一線社工師的勞動條件。議員邱素貞指出,這是「不樂之捐」,希望主管機關正視。議員陳淑華表示,她曾在議會向社會局質詢「回捐」,呼籲必須面對、解決。議員張家銨指出,據了解被迫回捐的社工,多屬政府專案補助聘任的員工,薪資較一般機構員工高出5千到1萬元不等,因此被要求退回高出所得。

為維護勞動權益,民進黨團提出「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協助追討回捐款項,且不得限制追溯年限」、「勞工局介入協助社工轉銜」、「回捐機構終止合作,五年內不得接受補助」、「社會局應介入協助轉介服務個案」等五大訴求。

針對2家違法機構,社會局表示,一月中接獲投訴後,初步調查,處遇協會和保護協會以薪資匯回不實手法,長期規避行政查核與會計核銷作業,已違反「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民間團體作業要點」,將處以最重停止補助5年。另已要求該單位清查104年起的政府補助與委託案歸還薪資。涉及薪資投保不實部分,已移請勞工局查核。部分案件涉及「政府採購法」核銷不實,將依契約規定裁處。 

社會局也強調,已安排其他單位銜接個案,呼籲曾任或現職遭受薪資回捐的社工員,若未收到協會退回薪資者,要向社會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