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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恩師提告求償 青峰二審勝訴免賠

青峰資料照。(記者許基東/攝影)
青峰資料照。(記者許基東/攝影)

【記者馬維芬/臺北報導】金曲歌王吳青峰2019年公開表演自己的創作新曲,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控告侵害著作權,二審1日仍判林暐哲敗訴,他與公司發聲明表示:「近2年以來,林暐哲先生無視人證物證具足,不斷興訟,耗費司法資源,環球音樂對此深感遺憾。」

此案31日在臺北地院就刑事案開庭,釐清雙方合約終止過程,未料林暐哲音樂社也另提民事告訴,向青峰及其所屬公司求償800萬元。

去年4月一審時,智慧財產法院認定雙方已於2018年底合意終止合約,判林全部敗訴。林暐哲上訴後,二審經由智財法院審理,1日仍判林暐哲敗訴。

智財法院認為,林暐哲音樂社與吳青峰於107年12月31日發表共同聲明,約定所有依合約曾授權或曾歸屬於林的詞曲著作財產權,均已自當時起回歸吳青峰所有,二審判決林暐哲音樂社敗訴,所提求償800萬元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仍可上訴。

對此,青峰所屬的環球音樂於1日發聲明表示,吳青峰身為詞曲創作者,其所有詞曲創作277首詞及221首曲共計498件,從未轉讓予林暐哲及其公司,雙方合作關係(包括詞曲授權)也在各自委任律師見證之下,於2018年年底結束合作,二位見證律師也於3月30日在臺北地方法院證稱雙方當時已確定終止包含詞曲授權之所有合約。

當時吳青峰在林暐哲先生的要求下,雙方於2018年12月31日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好聚好散,聲明強調:「青峰覺得該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了,暐哲也支持這個勇敢的決定。」

如今雙方走上法律途徑,青峰與環球音樂表示:「期盼音樂人能回歸初衷,好聚好散,各自回歸音樂崗位,把時間留給音樂創作,避免耗費司法資源。⋯⋯近2年以來,林暐哲先生無視人證物證具足,不斷興訟,耗費司法資源,環球音樂對此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