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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打炒房 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

內政部9日再修法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僅能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更建立檢舉機制。圖為示意圖。(大紀元)
內政部9日再修法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僅能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更建立檢舉機制。圖為示意圖。(大紀元)

【記者袁世鋼、吳旻洲/臺北報導】為遏止投資客組團炒房、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內政部繼修法禁止「紅單(購屋預約單)」轉讓後,9日再修法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僅能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並針對炒作行為訂出明確罰則;預售屋解約、私法人購屋皆納管,更建立檢舉機制。

內政部表示,觀察近期預售屋銷售情形發現,建案多採分批限量銷售,但投資客卻利用組團簽約後再「換約轉售」的手法,形成建案搶購完銷的假象,造成想買屋的消費者恐慌,進而促使建案售價不斷調漲。

為使市場回歸理性交易,內政部9日再度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做出五大修正。最大的重點在於,繼禁止紅單轉售後,這次修法更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做出限制,只能讓與或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及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若預售屋買賣契約有解約情形,應於30天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透過虛假交易的方式哄抬房價。並將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增訂許可制,且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這次修法也將嚴懲任何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再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此外,內政部也將建立檢舉及獎金制度,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若經查證屬實,吹哨者可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至於比例多少則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