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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主管、代理商共謀價差 友達7年損24億

圖為友達光電顯示面板。(SAM YEH / AFP)
圖為友達光電顯示面板。(SAM YEH / AFP)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國內面板大廠友達光電銷售部處長蘇男,涉嫌自2012年5月起與代理商蔡姓負責人合謀,由蘇男仲介中國客戶以較低的價格向蔡男採購;宮姓經理也如法炮製,7年來使友達損失新臺幣24億餘元,逼近2020年淨利33億餘元,新竹地檢署24日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3人。

檢警調查,蘇男自2012年5月間引進蔡男的公司成為友達代理商,並共謀壓低面板價格,再由蘇男介紹友達光電在中國的客戶,轉向與蔡男公司採購面板,讓蔡男從中賺取價差;事後,蔡男再透過各種洗錢管道,陸續交付蘇男9,337萬元的傭金。

此外,自2018年5月開始,友達光電銷售部宮姓經理也與蔡男合謀,先在境外成立薩摩亞公司(NZ公司)後,再要求蔡男以略高於成本價的價格,將友達光電的面板販售給NZ公司,宮男再將低價取得的面板轉售給客戶牟利,不法獲利約美金22萬元(約新臺幣600萬餘元),並收取新臺幣10萬元的回扣。

由於3嫌不法所得金額甚鉅,專案小組為保全追徵犯罪所得,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查扣蘇嫌控制的人頭帳戶約1,384萬元、位於高雄總價值約2,795萬元的4戶房產;蔡嫌則自願提出1千萬元的不法所得供查扣。檢方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將3嫌起訴。

檢方強調,蘇男與宮男身為國內面板大廠高階主管,有面板銷售訂價權限,坐領高薪卻不為雇主爭取最佳利益,反利用自身掌握市場價格資訊的優勢,以各種價差交易等非常規交易模式牟取私利,不僅造成友達及投資股民損失,更將不法利益輸送到中國,間接削弱我國經濟實力;且2人犯後仍飾詞狡辯、隱藏犯罪所得,建請法官從重量刑。◇